南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坪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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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发〔2022〕1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将我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整治方案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依照我国道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的工作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决营造一个平安、顺畅、有序的道路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整治实效。我镇成立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广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陈松镇财政所所长

罗英胜镇办公室负责人

彭南宣镇综合执法办主任

廖小菲南坪镇凤林中心校校长

程维波南坪镇中心校校长

邵正宏南坪镇观山中心校校长

胡清安南坪镇卫生院院长

郝仕军镇安办工作人员

田启云镇安办工作人员

何正东镇安办工作人员

张兴华镇安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社会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落实、信息收集与报送。

三、整治重点

(一)三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违法载人、超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二)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不戴头盔、违法载人、安装雨篷、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三)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部署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2月7日-2月28日)

各村(社区)、镇辖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主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张贴宣传横幅、开院坝会、口头与网络宣传为主。明确宣传目的一是教育广大驾乘人员依法办理牌照与相关证件;二是驾乘人员不违法载人、超载、不戴头盔、超速、酒驾、摩托车违规安装雨篷等违法行为;三是劝导群众不乘违法车、主动检举违规车辆,全面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打击处理阶段(2022年2月20日-11月20日)

镇安办会同各村(社区)交通管理员共同进行路检路查,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车辆冲卡、不配合接受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要依法从严治理,收集违规人员名单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定期在各村(社区)召开群众批评大会来告诫广大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等驾乘人员引以为戒,并以此营造出对交通违法行为强大的整治态势。

(三)验收督查阶段(2022年12月5日—12月20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与各村(社区)两委要对前两个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给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进行多次督查验收,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整体进度滞后的村(社区)与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通报处理并延长整治时间;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各村(社区)与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奖励。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排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工作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层传导工作压力、具体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严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深刻认识。各村(社区)两委与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重大隐患,也是严重影响我镇平安、和谐、畅通的良好形象。要切实增强此次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不相互推诿扯皮,以此形成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经验,反馈信息。镇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各村(社区)两委与相关部门认真吸取近几年来全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并结合此次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阶段将工作成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南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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