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2016年至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宣汉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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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宣汉县审计局关于《宣汉县2016至2020年水土保持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宣审农调〔2021〕134号)中指出的问题,宣汉县水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副县长丁小平同志作了详细汇报,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水土保持政策法规落实及执行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水保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组织召开了宣汉县2021年水保委第一次全会暨宣汉县2016至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专项审计及反馈问题交办会,会议由宣汉县人民副县长、县水保委主任丁小平主持。水土保持委员会重新调整了水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宣水保委〔2021〕1号),重新修订了《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宣水保委〔2021〕2号),向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下达了《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的通知》(宣水保委〔2021〕3号),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下发了责任清单(宣水保委〔2021〕4号)、印发了《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三个工作制度的通知(宣水保委〔2021〕6号。

  (二)关于水保基础工作薄弱、缺失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监测站点建设问题:2021年7月22日在市水保办的组织下,我局派出2名技术人员到了自贡富顺进行了监测站点建设的考察学习。

  二是关于没有划定禁垦陡坡地范围的问题:水保委责任清单已分解到了自然资源局落实中。(见宣水保委〔2021〕4号)。

  三是关于水土保持规划报告明确的“两区划分”没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问题:达州市水务局未有要求备案。

  四是关于信息录入不完整的问题:对水土保持监督全国管理系统中所缺信息全部进行了补录。

  五是关于保土耕作经果林措施未建立管护制度的问题:县水土保持局已与2016-2020年以来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乡(镇)签订了水土保持工程管护协议,并对项目乡镇、村、社进行了管护宣传。

  (三)关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够全面完整问题整改情况:鉴于我县治理任务每年只涉及1个乡镇1条流域,生产建设项目分布也较分散,无法将这项工作对乡镇进行具体考核,加上全省考核乡镇还没有一例。今后,我局将向县委、县政府目标办报告,将此项工作列入综合目标考核,确定一定分值。

  二、关于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未完成水土保持专项规划阶段性目标问题:宣汉县水土保持阶段性规划目标与每年度国家、省、市、县专项资金投入差距较大,故不能全部完成阶段规划治理任务,该问题将在以后的阶段任务规划中如实考虑国家和省、市、县的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做到阶段规划任务与实际治理任务相符合。

  二是关于信息资源互通整合不畅及收集报送机制不规范,造成虚报、多报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的问题:

  宣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印发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工作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报送、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宣水保委〔2021〕6号)。

  三、水土保持监管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1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一是已按程序补报水保方案并取得行政审批局批复的项目有11个,

  二是宣汉建恩养殖场一个项目已停办停建。

  三是:经现场核实、根据编制水保方案规定不需编制的项目1个。

  (2)关于3个生产建设项目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问题:

  目前该项目涉及的三个业主单位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单位的确定工作。2021年7月28日,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将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31.89万元转入县财政局专户。

  (二)关于水保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宣汉县磊鑫采石厂,已经补办了水土保持手续且得到了行政审批局批复(宣水保行审〔2021〕15号)。

  二是宣汉县建恩养殖场,因是家庭农场,严重缺资金,已停办停产。

  三是宣汉县古楼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业主已完成相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四、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方面的问题

  关于未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未征240.30万元的问题:2021年 5月13日,恒胜.江与城”房产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宣汉县恒鑫隆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宣汉县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41万元;2021年7月28日,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将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31.89万元转入县财政局专户(因是2020年度审批项目属历欠款,按规定交财政)。自此,原未到位的240.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已悉数征收到位。

  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面治理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该工程项目已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现已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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