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职能职责: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大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厅党委“一三五七”发展战略、今年“一主三建五聚焦”总体思路以及公安部交管局安排部署,扣建党一百周年交通安保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护旗”专项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促改革、惠民生、强队伍,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1.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不断提高检验率、报废率及审验率、换证率。盯紧临水临崖、隧道、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治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推动落实“一超四罚”、货运源头管理。
2.积极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大力推行重点交通违法分级分类查控。依托路况监测研判信息系统,提升“情指勤督宣”指挥体系运转效能。
3.做强做大信息应用支撑。大力推进“集成指挥平台”和道路重点卡口建设。加强公安交管大数据研判平台应用,完善定期分析研判、异常核查、问题整改、效果评估闭环机制。
4.抓实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以突出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用好直播间、双微平台等载体,强化“互联网”与宣传对接融合。
5、做好重大活动交通安全保障。围绕建党节、国庆、春节等重大节点,深入开展“护旗”系列专项行动,高强度、多波次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净化行动,确保交通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二、补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
6.加强基础建设发展。推动两站两员、路长制等制度机制落实落细。用好农村交管信息系统、农交安APP,压紧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穿村过镇”路段整治等目标任务。
7.严查严治交通违法。积极发挥道安办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摩托车、面包车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查严处农村地区较为突出的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客运班车、货车、三轮车等车辆管控力度。
8.营造文明出行风尚。充分发挥“大喇叭”、宣传横幅等作用,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常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积极培育遵规守法参与交通的文明风尚。
三、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9.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部局“放管服”新政,深化公安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优化窗口服务,推动车管所、服务网点建设。强化警邮、警保合作,落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车驾业务。
10.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动落实偏远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所队融合”机制改革,树立大公安、大格局、大服务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枫桥经验。
11.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通行保障、联勤联控、便民服务”四项机制基础上拓展成渝交管合作深度广度。
四、锻造公安交警铁军
12.大力强化从严管党治警。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领会重要训词精神,全面深入开展“三项体检”,紧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案件办理环节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深化从严管党治警教育整顿。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党建队建力度,完善队伍风险台账,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落实。
13.不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抓好基层领导等关键少数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控体系实战应用、交通安全宣讲、实战练兵和比武竞赛。深化交警网校实战应用,健全线上线下学习机制和日常落实工作。加强民辅警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和安全防护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安全水平。
14.积极落实暖警爱警措施。认真实施公安部、省厅“惠警工程”,探索推出立足公安交管特点的针对性举措,在救助、心理健康、公休假、表彰奖励等方面切实关心关爱民(辅)警,增强职业感、荣誉感、归属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8名,辅警50人,实有人数97人。设置有双河中队,南坝中队,普光中队,樊哙中队,一中队,二中队,特勤中队,车管所,办公室。退休人员共13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896.9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及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交警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896.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9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交警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8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92万元,占86.06%;项目支出125万元,占13.9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6.9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及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9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1.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2.80万元、工会经费1.83万元、公务交通补助41.8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2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6.9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43.68万元,占82.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6万元,占7.03%;卫生健康支出34.86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55.32万元,占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6.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8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5.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交警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5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交警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公务接待”经费3万元,与2020年持平。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共计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保障执勤执法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杆费、维修费等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43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147.72万元增加5.9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交警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县交警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2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5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5.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16.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理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8.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9.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