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202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26
点击数:人次

​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抓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推进下八学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宣府办〔202276号文件及《宣汉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下八镇2022年秋季中小学新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省、市、县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2.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以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并结合学校校点设置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招生,加强本镇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确定具体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应的就读学校。

  3.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解决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4.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在本镇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对符合条件的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按招生范围内学生同等对待,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

  二、招生办法及范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号)要求,从2022年起,学校要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学校招生均要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中小学生入学均应通过全省系统实现线上办理。

  (一)小学招生

  按照以居住地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下八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学校容纳能力及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镇中心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报经县教育科技局审核同意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和少年到学校入学(小学新生应为20168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少年),确保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应读尽读,坚决杜绝失学辍学,延缓入学只能因身体原因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其中,下八中学的招生范围为下八镇黄泥村;黄龙中心校的招生范围为下八镇黄龙村、东方村、店子村、云盘村和温黄社区;下八镇中心校的招生范围为下八镇除下八中学和黄龙中心校招生范围外的区域。

  招生时间为:2022625-2022730

  (二)初中招生

  黄龙中心校服务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在黄龙中心校就读初中;其余实际居住在下八镇的小学毕业生在下八中学就读初中。

  招生时间为:2022624-202275

  (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做好6-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并采取随班就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逐一落实教育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下八镇辖区内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下八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下八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严格监督,确保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学校以考试的方式(含笔试和面试)选拔新生,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或参考因素。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尖子班等,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三)严格控制班额。切实采取措施化解大班额,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学校初中、小学各年级班额均控制在55人以下。

  (四)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下八镇辖区内各学校镇中心校必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宣汉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学校不得跨服务范围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凡超过服务范围招生或突破计划招生的,超过部分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注册。

  (五)严格统一招生时间。严禁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学校务必于730日之前将招生结果导入“全省系统”。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坚决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 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学生确需转学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转学,造成后果,概由学校和经办人负责。

  (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学校以任何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八)大力宣传招生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得收取家长钱物,对违反规定、收取钱物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

  (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的整个招生过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现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