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2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前的调研论证工作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20〕1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府发〔2021〕3号)要求,认真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决策方案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县司法局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如承办单位拟定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应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前期调研论证,共同推进文件草案拟定工作。
二、严格遵循文件制定相关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和结论应当由论证参与人员署名。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承办单位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行政行为内容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还要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要求
承办单位向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报送下列送审材料。
(一)报请县政府审议的文本送审稿及请示(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二)起草说明(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三)法律、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意见材料;
(五)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七)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材料,需要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供相关材料。
未列入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或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确需由县政府决策或制定的,由承办单位向县政府请示,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已纳入2022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积极筹划,配备专人,搭建起草专班,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1.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承办单位 | 送审时间 |
1 | 《宣汉县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2 | 《宣汉县中医药强县建设推进方案(2021—2025)》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3 |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4 | 《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 县经信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5 | 《宣汉县加快培育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 县金融办 | 2022年12月30日前 |
6 | 《宣汉县促进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 |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2022年6月30日前 |
7 | 《宣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8 | 《宣汉县现代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县商务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9 | 《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 | 县民政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10 | 《宣汉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县司法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11 | 《宣汉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12 | 《宣汉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13 | 《宣汉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 县残联 | 2022年12月30日前 |
14 | 《宣汉县全面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2022年12月30日前 |
15 | 《宣汉县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2022年6月30日前 |
16 | 宣汉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2022年6月30日前 |
17 | 《宣汉县“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规划》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2022年12月30日前 |
附件2
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名 称 | 承办单位 | 送审时间 | 文件性质 |
1 | 《宣汉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 县民政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修订 |
2 | 《宣汉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县发改局 | 2022年6月30日前 | 修订 |
3 | 《关于明确宣汉县防空地下室修建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县人防办 | 2022年6月30日前 | 新制定 |
4 |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 县残联 | 2022年6月30日前 | 修订 |
5 | 《宣汉县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新制定 |
6 | 《宣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修订 |
7 | 《宣汉县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修订 |
8 | 《宣汉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新制定 |
9 | 《宣汉县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2月30日前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