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峰城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峰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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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级有关部门:

现将《峰城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2725


峰城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有效维护农村道路的畅通,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1.考核对象:各村(社区)路长、村道专管员

2.考核范围:各村(社区)辖区内道路路政管理和村道路养护。

二、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方面。各村(社区)配备专职村级道路路长、村道专管员,并坚持进行正常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

2.路政管理方面。各村(社区)村道路镇路长、村路长、村道专管员要积极配合峰城镇农村道路路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坚持依法管理,加大力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规定,达到“六无六有”,即:无法建设搭建、无违法占道经营、无公路打谷晒场、无违规搭接道口,无违章挖掘道路,无超限超载行驶,有责任主体、有管理目标、有管理措施、有管理规定、有安全措施、有排水通道。

 3.道路养护方面。各村(社区)道路专管员要做到:(1)督促保洁员每人每周上路保洁不少于1次,责任保洁要保持路面整洁;(2)村道主路面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养护,保持排水通畅,行车舒服,无翻石、沉陷等明显病害;(3)要对所养护道路上的桥涵等构造物加强巡视、定期检查,必要时要设置限载标志,加强监管,确保安全;(4)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道路交通中断的,要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难以修复的,要及时报镇道路管理领导小组和镇农路站采取措施,保证交通畅通,确保安全。

三、检查考核

镇政府每对各村(社区)道路建设和管理定期检查考核,此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组织建设20分,路政管理20分,道路养护60分(具体详见附表),各村(社区)村道路年终考核得分为每月考核的平均分

四、奖惩内容

镇路长办根据各村(社区)村道路年终考核得分,确定是否扣减当年运行维护资金。年度考核分值达到95以上(含95分),全额拨付当年运行维护资金95分以下的,按扣分比例拨付当年运行维护资金。

 

 

峰城镇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村(社区):                                        月份)

  目

  容

扣分内容

扣分标准

得分

组织建设20分)

分工职责明确、清晰(10);有道路巡查、考核记录(10

资料有序归档,以及每月、每周的巡记录

分工不明确的扣5分;1次记录扣1分。

 

路政管理20分)

达到“六无六有”标准

无建设搭建、无占道经营、无公路打谷晒场、无违规搭接道口,无违章挖掘道路,无超限超载行驶;有责任主体、有管理目标、有管理措施、有管理规定、有安全措施、有排水通道

违反“六无六有”标准的,发现一处扣1分,负责所在区域公路建设控制区内违法施工的未及时举报的扣2分

 

道路养护60分)

路面

20

路面不整洁、破损、坑洼的,

路面脏乱,道路破损严重的,道路两侧绿化歪斜的发现一处扣1分

 

养护

20

未日常保洁的

未按期养护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构造物巡视

10

未按期对道路上的桥涵等构造物巡视的,无限载标志的

未按期对道路上的桥涵等构造物巡视的扣2分,无限载标志的扣3分

 

道路通畅

10

道路交通中断未及时疏通

道路交通中断未及时疏通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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