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
及2018年涉农整合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及2018年涉农整合项目结余资金共计623.6182万元收回县财政,其中: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292.5万元(详见附表1),2018年及以前涉农整合项目结余资金331.1182万元(详见附表2)。
附表:1.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清收明细表
宣财发【2022】36号附表1: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清收明细表(1).xlsx
2.2018年及以前涉农整合项目结余资金清收明细表
宣财发【2022】36号附表2:2018年及以前涉农整合项目结余资金清收明细表(1).xlsx
宣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