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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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宣汉县先进智造产业园项目(年产120万吨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

四川达州普光化工园区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1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0万吨聚酯级乙二醇、10万吨电子级碳酸二甲酯(DMC)。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聚酯级乙二醇副产优品级DMC18000/年、化学纯乙醇6796/年、混合一元醇11900/年、轻质二元醇13500/年、重质二元醇12300/年;二期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聚酯级乙二醇联产电子级DMC10万吨/年(其中36000/年由一期、二期乙二醇副产优品级DMC提纯所得,64000/年为一二期合成的DMOCO所得)、混合一元醇11900/年、轻质二元醇13500/年、重质二元醇12300/年。

项目一期:新建套合成气制备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空分装置、全厂火炬、冷冻站、脱盐水站、回用水站、中间罐区、原料及成品罐区、废气焚烧炉、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站、事故废水池/初期雨水池、中央化验室、消防水站、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库、为休产假中心控制室等。

二期:新建合成气制备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空分装置、全厂火炬、冷冻站、脱盐水站、回用水站、中间罐区、原料及成品罐区、废气焚烧炉、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站、中心控制室等。

项目总投资1226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90万元。

一、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治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涉及天然气加热炉废气、MDEA多余脱碳废气、分子筛吸附塔解析废气、废气焚烧装置废气、废水站恶臭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罐区废气、电子级DMC配套焚烧炉烟气。

天然气加热炉废气含SO2NOX、颗粒物、甲醇、VOCs,经低氮燃烧 SCR脱硝处理后,SO2NOX、烟尘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甲醇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经250m排气筒(每期1根)排放。

②CO2再生塔多余脱碳废气含CO2COH2H2O等,CO达《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86-93)表1标准后,经230m排气筒(每期1根)排放。

分子筛吸附装置解析气含CO2N2H2CH4CO等组分,CO达《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86-93)表1标准后,经230m排气筒(每期1根)排放。

废气焚烧装置烟气含SO2NOX、烟尘、VOCs等,经余热锅炉 SCR脱硝处理,SO2NOX、烟尘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235m排气筒(每期1根)达标排放。

废水站恶臭废气含NH3H2SVOCs,经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作为燃料空气送废气焚烧炉处理。

中间罐区甲醇、乙醇、DMC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三级水洗喷淋处理,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甲醇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15m排气筒(每期1根)达标排放。

原料及产品罐区甲醇、乙醇、DMC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三级水洗喷淋处理,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甲醇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15m排气筒(两期共用1根)达标排放。混合一元醇呼吸废气,直接送废气焚烧炉处理。

危废暂存间废气涉及暂存物料有散发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将危废库房封闭设置,废气经房间抽风收集(收集效率≥90%)送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15m高排气筒(两期共用1根)排放。

电子级DMC配套焚烧炉烟气含SO2NOXCO、颗粒物、VOCs等,经余热锅炉急冷 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SO2NOXCO、颗粒物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35m排气筒(二期1根)达标排放。

项目仅涉及理化质检废气,不涉及微生物质检含菌废气。项目涉及挥发性试剂使用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1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屋顶直接排放。

(二)废水治理及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脱盐水站废水等。废水按照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无机废水、清净污水分类收集并治理。高浓度废水送水解酸化反硝化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并经“AO生化二沉池臭氧氧化处理,再与无机废水(经碱中和后)混合后,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接管标准后,与回用水站浓水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后河。

(三)噪声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合成气制备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区及废气焚烧炉电子级DMC配套焚烧炉、循环水站、空分站消防水站、废水站、回用水站、脱盐水站、火炬等公辅设施等,项目以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为主,噪声强度约为75100dB (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外排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暂存及处置情况

项目危险废物送危废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并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天然气净化及转化装置废脱硝催化剂、有机硫加氢催化剂、废氧化锌脱硫剂、纯氧转化炉废催化剂;H2/CO深冷分离装置废分子筛吸附剂、PSA-H2废吸附剂;乙二醇合成装置酯化合成废催化剂、乙二醇合成废催化剂、驰放气PSA-H2废吸附剂、T10塔分子筛吸附塔、液相加氢催化剂、乙二醇精制废树脂、乙二醇脱醛精制废树脂;废水站、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设备维修间废机油;实验室质检废液;废桶/内包装袋;电子级DMC装置母液分离罐废渣、1#回收塔、2#回收塔釜底废液;DMC装置配套焚烧炉焚烧底渣、飞灰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回用水站污泥鉴别,暂按危废管理,鉴别后如为危险废物,则按照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执行。如为一般固体废物需达到入场要求后,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空分装置废分子筛、纯化系统废吸附材料、空气干燥器废吸附材料;脱盐水站反渗透膜;回用水站反渗透膜;废外包装袋等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或填埋,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生产装置区、厂废水站、仓库、罐区及围堰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废气焚烧装置区、DMC装置配套焚烧炉、污水收集设施及污水管沟、装卸场地等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 K≤10-7cm/s);循环水站、消防水站、脱盐水站、空分站、冷冻站、机修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主控室、总变配电室、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储存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且同时列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中的有:天然气、甲醇、四氧化二氮、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亚硝酸甲酯、硝酸、液碱、氨水等。危险物质存储和使用主要单元为合成气装置区、乙二醇装置NO制备单元乙二醇装置酯化精馏单元、乙二醇装置加氢单元、电子级DMC合成装置、一期中间罐区、二期中间罐区、原料及成品罐区、酸碱罐区等,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为泄漏和火灾、爆炸。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主要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措施、防火防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自动控制措施、检测及报警措施、消防安全措施、防渗措施、泄漏三级防控措施等,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和减小危险物质的暂存量,规范生产流程操作。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宣汉县发改局以川投资备[2201-511722-04-01-100855]FGQB-0002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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