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宣汉县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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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

  二、主要内容

  (一)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以水质超标或恶化的国控市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入河排污口、化工企业废水、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隔离点、医疗废水等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检查重点:重点查处无证或超标排放废水,设施不正常运行、利用COD去除剂、监测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未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建建设项目、非法设置排污口,餐饮废水直排、倾倒街面的或错接、漏接进入城市雨水管网等环境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计划9月前开展

  (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以控制VOCsNOx、颗粒物排放为核心,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排放和堆场、秸秆禁烧、秋冬季熏腊肉、烟花爆竹燃放等管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检查重点:检查涉VOCs典型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情况;涉NOx排放重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执法监测超标及督导帮扶问题企业整改情况;堆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禁燃禁放落实情况等。

  时间安排:计划1-2月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7-8月开展VOCs重点企业检查及在线监测相关检查。

  (三)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根据近3年信访投诉及涉危险废物案件查处情况,选取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重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时间安排:计划10月前开展

  (四)建设项目、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执行情况,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登记管理的企业。

  检查重点:重点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评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期间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的行为;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违反自行监测要求和违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

  时间安排:计划11月开展

  (五)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全市环境风险企业。

  检查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化工园区及企业风险防控、污染地块整治以及其他领域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等。

  时间安排:计划1-4月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安全专项检查;5-9月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10-12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六)川渝联合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与重庆市开州区交界涉及相关企业。

  检查重点:联合查处毗邻地区涉废气、废水、固危废的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计划11月组织川渝联合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计划。要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二)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执法公示要以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公开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对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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