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宣汉县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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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宣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拟定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方向,以服务“六稳”“六保”为基调,以精准发现、科学监管、依法查处为方针,以推行非现场执法为突破,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探索完善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助推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具体任务

  (一)推进非现场执法

1.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前哨作用,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加快用电、视频和在线三个监控平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视频监控接入市级视频监控平台。继续抓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重污染天气期间,使用监控平台对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减排减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

  2.执法服装统一化全面完成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630日前完成第一批执法服装配发,1130日前完成第二批执法服装配发工作。

  3.队伍建设专业化。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优化执法监管方式

  4.继续推行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积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

  5.严格规范监控平台巡查工作机制。监控平台巡查人员坚持做到工作日每小时巡查一次监控平台,及时对超标排放和涉嫌违法企业发出预警通知,减少派人现场核实的频次。

  6.扩大视频监控平台接入范围。除将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接入监控平台外,在秋冬季来临前将砖瓦窑、砂石企业、砼业单位、粉磨站等涉气、涉水单位尽快接入视频监控平台,优化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执法监管方式。

  (四)持续开展业务能力建设

  7.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继续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大练兵模式,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学助练、以赛促练、以查练兵、以案强兵

  8.加大单兵技能培训。通过大练兵活动加大对执法队员无人机操作现场快检设备使用和三个监控平台巡查等必备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单兵作战能力,培养一批执法业务骨干。

  9.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开展案卷质量提升和标准案卷制作活动,完善分级审查制度规范案卷归档资料标准提升案卷提交质量

  10.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污染源数据库,明确污染源数据库纳入标准和处理流程,动态更新完善染源信息确保630日前污染源信息完善度达到85%以上

  11.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5项规范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像记录、执法文书和执法数据的保存工作。

  (五)加强环境监管纵深推进

  12.提升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网格化APP的使用,加大对网格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网格员监管水平和发现环境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秸秆禁烧焚烧垃圾和腊肉熏制等活动中的监督作用。

  (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13.重点开展6个专项行动。以在线监测监控、排污许可管理、重点流域的乡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砖瓦行业、固危废管理、矿山矿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为“双随机”检查做有效补充,织密监管网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七)深化部门和区域联动

  14.加强部门联合落实公检法司环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培训、信息共享等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绿箭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重点打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经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监管与执法,及时通报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线索。

  15.加强区域联合不断深化川渝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强化与重庆市开州区的执法联动,形成川渝两地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三、相关要求

  (一)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规范执法文书。现场检查必须在移动执法平台上下达现场监察记录,对检查汇总发现违法行为的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勘查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況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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