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22〕85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及工作举措。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宣汉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办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前置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意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依托政府网站推进重大决策草案信息预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加强风险识别和预防能力。强化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全力配合市级立法调研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切实按照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全力配合市级立法调研相关工作,注重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宣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水平。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进一步健全专家协审机制,不断提高协助审核参与比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零材料提交”事项改革。加强“通达办”应用程序(APP)推广运用,实现简单高频事项掌上可询可办。推进“审管分离”改革,构建信息畅通、权责清晰、过程可控的审管分离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12345”热线受理机制,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深入推进镇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10万人中心乡镇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试点改革。配合建立统一“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商事准入服务标准,实现经营活动“一处可营,异地同标”。落实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推动居住证网上申报,推进万达开等川渝毗邻地区居住证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规范“红黑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完善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依法依规兑现政府对企业承诺,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府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体系,创新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法治宣传引导,做好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救援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四方责任”,依法实施疫情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持续推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
开展“春雷行动2022”“铁拳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强化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化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助力万达开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层级全覆盖,强化乡镇(街道)规范化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畅通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提升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配套机制建设和人力物力保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流程,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纠纷、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领域行政裁决工作。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展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加快推进基层“两所一中心”联动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及惠民惠农惠企政策等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结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后半篇”文章,构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贯彻执行“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推动“法治宣汉 f 一月一主题”活动提档升级。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培训、评议及结果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不断丰富社会信用应用场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规范认领、编辑、发布和数据采集,全县执法人员全部规范注册。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策解读:关于《宣汉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的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