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办〔2021〕24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宣汉县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宣汉县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2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加快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力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有效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拓展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显著提升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政务服务枢纽作用;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
1.按照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划、特殊区划和村级建制规范配置;同时全面完成县级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配置。〔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2.按照实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责和权限,各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3.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认领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时细化办理项、情形项,逐一对办事指南中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等要素进行规范,确保办事指南完整、准确。〔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5.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6.对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一事一次办”指导清单(网址链接:http://www.sczwfw.gov.cn/col/col49789/index.html?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7.全面完成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和授权,完成电子证照模板制作和绑定。〔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8.有效期内非涉密的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结构化,全量全要素汇聚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量电子证照采取接口方式,实现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聚、实时更新。〔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扩大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范围。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对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婚证、离婚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超限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证照,原则上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关联共享,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丰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景。明确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律师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生育服务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献血证、残疾人证等高频证照亮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亮证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全域通办”事项,按照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建立完善“川渝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拓展更多事项在更多区域“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全面完成县行政审批局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界面风格、受理入口、节点流程、办理出口、“好差评”的“五统一”,以及数据实时汇聚、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聚焦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单位),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进一步完善公共支付系统架构,拓展支付渠道,推动更多政务服务收费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建立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技术保障队伍,强化对接服务支撑,实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同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采取短信、现场提醒、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企业群众的参与度,组织引导办事群众对办理事项逐一进行评价,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对差评事项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借助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天府通办”,引导企业群众注册使用,扩大公众知晓度。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汉县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攻坚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攻坚队伍,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创新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攻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做好攻坚行动的业务指导、督查督办和技术保障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问题反馈,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单位)推进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时开展攻坚行动的跟踪评估和情况通报,做到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总结梳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典型做法,并及时宣传推广。
附件:宣汉县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宣汉县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永刚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 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胡华瑜县政府办主任
刘卓林县发改局局长
潘传勤县经信局局长
康丕超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蒲 尧县公安局政委
张 阳县民政局局长
胡晓岚县财政局局长
陈福元县人社局局长
代 静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小伟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伶俐县住建局局长
付光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志县水务局局长
罗本权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 平县商务局局长
陈 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刘 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家德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廷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刘国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姜 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江南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泽宽县档案馆馆长
赵 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赵小军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冯 金县人防办主任
姚启进县残联理事长
李屈强县税务局局长
王 玲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姜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