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114号)要求,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宣汉县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精神,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总责。织制定“路长制”工作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县“路长制”工作研究审议“路长制”全局性重大问题,确定路长制年度工作要考评方案和责任落实。
二、成员名单
组长:陈 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路长
副组长:任 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道路长
刘敏熹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道路长
林海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道路长
李 静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道路长
陈 刚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道路长
许 伟 副县长、县道路长
陈升涛 副县长、县道路长
许 超 副县长、县道路长
胡华瑜 副县长、县道路长
成 员:唐 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道安办主任
饶伟松 县发改局局长
曹 伟 县经信局局长
李 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晓岚 县财政局局长
代 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小伟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伶俐 县住建局局长
付光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志 县水务局局长
李海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熠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袁 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伍 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路长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许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长付光华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实行总路长办公会议制度、道路巡查制度、督查考制度。总路长办公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级路长负责县道巡查,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巡查,发现涉路重问题签发《路长令》,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路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附件:县道路长管理路段及联络员单位明细表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