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煤矸石破碎加工及石材切割、雕刻项目 |
宣汉县东乡街道樟木沟村8组 |
宣汉县盛誉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东乡街道樟木沟村8组(原三河乡樟木沟村7组),租用土地面积4329平方米,以煤矸石、建筑废料等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生产碎石、机制砂等建筑砂石产品,形成2条年产各10000立方米砂石加工生产线(均为湿法洗砂作业,其中1#生产线生产加工砂、2#生产线生产砂石);以砂岩(青石)为原料,通过切割、雕刻等工序生产青石板材,形成1条年产1000立方米石材切割生产线,并修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废水处理区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6万元。 | 1.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落实废水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收集后,添加絮凝剂进行加速沉淀,并设置1台板框压滤机,废水经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厂区西侧(临河一侧)设置砌砖挡墙,防止生产废水及厂区散水外溢,严禁项目废水、废液、砂石直接倾倒至西侧河流中。 3.运营期落实大气防治措施。砂石生产车间及石材切割车间设置封闭式生产厂房(三面封闭 顶部加盖),地面全部硬化,将破碎、筛分、制砂、洗砂、切割、雕刻等工序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其中鄂破机、反击破机二次封闭并设置喷雾降尘喷头,筛分、制砂、洗砂、切割、雕刻采取湿法作业,并在给料口三面设置钢结构围挡,配备喷雾喷头对原料表面进行洒水降尘。在厂区东侧出入口处设置1套车辆冲洗平台对运输车辆车胎进行冲洗,厂区地面硬化,加强管理,定期清扫。物料堆场四周设置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1.1倍的围挡,表面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覆盖,并设置雾炮机定期对物料堆场进行洒水降尘。 4.运营期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切割产生的废石料(含切割边角料、含沉淀池中粗砂及细砂)经破碎后制砂外售。在压滤机下方设置1个污泥堆场,压滤机污泥经收集后,外运至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由环卫部门处置。 5.运营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降噪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降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