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桃花镇2022年防洪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桃花镇2022年防洪应急预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我镇地形地貌和当前防洪度汛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桃花镇防洪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全力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干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2022年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主要河流、水库、沿河建筑物、涉河工程、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聚居区、学校和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等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防汛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达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达州市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四)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桃花镇境内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洪水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桃花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王代林党委书记
贾志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长:陈旭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唐舜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委员、副镇长
向洋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长:王锡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波综合执法办主任
成员:刘明鸿办公室主任
袁文清财政所所长
谢富民人武部副部长
陈小丰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从双社会治理办办公室主任
李利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作人员
王仕勇林保中心站长
余金宏项目办负责人
胡红军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金林宣自然资源所派驻桃花镇负责人
王显元卫生院院长
宋冬兵中学校长
李刚中心校校长
胡令俊桃花镇供水站负责人
苏应忠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宣汉县分公司工作人员
符伟中国电信宣汉分公司相关人员
朱理想斑竹林地质灾害点监测员
杨光强斑竹林地质灾害点监测员
各村(社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陈旭、向洋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锡刚、李波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安全保障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职责
1.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镇党委政府、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党委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制定和修订《桃花镇防洪应急预案》。
(3)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根据《达州市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加强指挥调度,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的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镇属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检查、督促各项防汛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6)完成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供水供电保障和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抢险期间正常供水、供电和内外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防汛办公室报告。
(2)后勤物资保障及临时救助组:按照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3)医疗救助组:及时制定救护方案,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三)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组到人,必须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辖区、本部门防洪抢险工作。
(四)汛期值班制度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五)汛期重点检查监管内容
(1)督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落实防潮、防水和库房防渗漏措施。重点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使用等企业的消防安全和汛期防潮、防水防灾减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
(2)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汛期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和路线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督促各村(社区)要加强村(居)民的塘、库、堰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4)督促山洪灾害易发区、河流低洼地段、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人及各村(社区)、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日常巡查;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改;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演练等)。
(5)督促检查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落实汛期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情况(排查危房、经营性自建房、沿河建筑物、工地营房以及燃气等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排查低洼区域、下沉式建筑、管道施工等应对暴雨、洪水防范情况)。
三、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一)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193.5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222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二)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物资准备
防汛抢险物资需储备: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四、应急响应
(一)五十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洪水只在河床内通行,不涉及人员、财产转移等事宜。指挥部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二)百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超标准洪水。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为确保辖区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三)应对措施
发生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组、村、镇三级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按照《达州市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实施办法(试行)》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供水供电保障和通讯联络组要确保抢险期间正常供水、供电和通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及临时救助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和救助安置好受灾群众,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四)安置地点
利用镇辖区有利地形,就地就近向高处转移,安置地点要充分利用学校、办公阵地等场所提前做好准备。
(五)撤离路线
根据撤离去向和数量,各出险地按指定路线撤离,以免造成相互干扰和交通堵塞,影响撤离速度。
(六)后勤供应
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由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灾区和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以及参加抢险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品供应。
(七)医疗与卫生防疫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
镇卫生院要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巡回医疗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八)应急结束
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
五、奖惩
(一)奖励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处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桃花镇防洪指挥部应急人员名单
附件
桃花镇防洪指挥部应急人员名单
一、供水供电保障和通讯联络组
组长:陈旭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李利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作人员
胡令俊桃花镇供水站负责人
符伟中国电信公司桃花负责人
苏应忠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人
二、后勤物资保障及临时救助组
组长:向洋副镇长
成员:刘明鸿办公室主任
袁文清财政所所长
谢富民人武部副部长
陈小丰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三、医疗救助组
组长:罗倩副镇长
成员:王显元卫生院院长
李沛伦卫生院工会主席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唐舜副镇长
成员:李从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波综合执法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