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峰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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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爱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势头,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现就全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和社会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宣传发动相关部门尽职履责,织密保护网络,提升保护力度,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 11月30日

  三、重点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宣传追究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有关法条,引导未成年人强化法律意识和预防犯罪的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增强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四、活动方式

  (一)集中宣传活动

  7月上旬,由司法所组织相关单位举行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咨询、宣讲。

  (二)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人员到受聘学校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针对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以案释法活动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选取工作实践中具有興型指导意义的案例,通过举办法治培训会、法治讲座、街头宣传、院坝宣传等形式,深入乡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深入浅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1.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明天 f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组织五老法治宣讲团、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普法宣讲人员,积极深入学校或青少年中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法治宣讲活动,为全镇教职员工和广大青少年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其明辨是非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

  2.“四进”宣传活动。

  未保宣传进乡村。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对全体镇干部、村(社区)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街头宣传活动,利用赶集日在场镇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讲解、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村(社区)充分利用干部会议、村民会议、小组会议、院坝会、农民夜校、“村村响广播法治宣传音频等各种形式对广大村(居)民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未保宣传进学校。学校要在校园宣传橱窗、黑板报、长廊、LED屏等阵地,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内容作为重点加以宣传展示;借助法治副校长、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五老法治宣讲团等普法宣传力量,依托“警校共建”、“检校共建”、“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教职员工专题学习,开展一堂主题班会,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征文活动,举办一次手抄报活动。

  未保宣传进机关单位。利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前学法、职工学习会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干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动自觉。

  未保宣传进网络。加强网络宣传和网络净化,依法依规适时向社会公布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大力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优秀興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强化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例、网络欺凌等宣传报道的管理,牢牢把握网上舆论引导,及时疏导和纠正可能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发社会认知偏差的言论、不良网站,菅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

  3.特殊人群法治宣传。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集中教育学习时,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警示教育在矫人员遵纪守法。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每月组织到县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坚决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五)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运用传统宣传阵地,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LED屏宣传、更新法治宣传栏、打造文化墙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发布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微课堂节目,制作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统筹结合,注重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挖掘本职工作与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将其与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宪法、民法典、电信诈骗、禁毒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加强推广。及时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在全镇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镇社会治理办。

  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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