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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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32

附件1------------------------------------------------------------------------------------32

附件2-------------------------------------------------------------------------------------36

第五部分 附表----------------------------------------------------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二、收入决算表-----------------------------------------------------------------------43

三、支出决算表-----------------------------------------------------------------------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3

十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财支出决算表----------------------- --------4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①高标准打造隔离点。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按照县疫情指挥部要求设置成四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提供床位303个,不断强化日常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养老机构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坚持守好院门、测好体温、搞好消杀、做好教育的“四好”原则,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不定期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全系统未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二是深入实施低保兜底。与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局联合制定印发《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任务中的兜底救助保障功能。经核实比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低保兜底对象25374户37425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45.1%。通过“挂牌督战”大排查、“一超六有”回头查、“兵团式暗访”、“五大专项行动”等排查出收入不达标对象2412户4504人,并全部纳入低保兜底。着力支持茶河镇国山村等5个深度贫困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将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一、二级残疾人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原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40元低保救助金。  

三是有序推进“两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的决策部署,按照“先村后乡、压茬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县共撤并乡镇19个,新增街道办事处2个,现有乡镇(街道)37个,54个乡镇总体减少17个、净减率31.5%。按照“做大中心村、做强产业村、做优特色村”的思路,坚持“撤、并、留”三宜原则,合并村140个,培育出5000人以上的中心村15个,28个村并入城镇社区,扩大了25个城镇社区版图,村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持续推进“后半篇”文章。加强18个被撤并乡镇地区的便民服务分中心建设,健全服务惠民利民机制,启动分中心印章,实行“3 X”窗口模式、“AB岗”和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制度,在148个涉改村设立民事代办员,确保涉改群众服务不减。有序推进乡镇勘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照换发,指示牌、门楼牌更换等工作。

四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①扩大低保救助范围。按程序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0905户91120人,累计支出低保救助金2727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5822户8166,累计支出低保救助金3571.2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59.54元;农村低保65150户82954人,累计支出低保救助金2370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45.49元。②从今年7月起,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其中农村低保特殊保障类提高了50元,全年发放调标补差资金1069.212万元。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发放1—9月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4273.18万元。③实施临时救助40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5.0755万元。加大对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救助对象进出站手续,依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1人次,精神病人51人次,未成年人10人次。

五是深入开展养老服务。及时调整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月标准达到780元、520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全自理的每月补贴50元,半自理的每月补贴200元,全护理的每月补贴 400元。截止11月,全县特困人员6653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6337人,城市特困人员316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供养金4374.8745万元,照料护理费用821.105万元。②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有序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截止11月底已全面完成2019年度的34000人次的居家养老服务。③不断加强机构管理。联合县卫健、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全面整治养老院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组织全县23所敬老院在樊哙中心敬老院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互相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县特困人员精神康复院已开院正式投入使用;茶河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县中心敬老院、清溪、南坝、天生等4所敬老院适老化改造任务,共改造床位583张。

六是有序开展福利慈善。广泛开展慈善救助。共募集善款3500815.2元,物资折币177000元。其中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171747.2元,物资折币6600元;东西部扶贫协作慈善捐赠资金3209068元,物资折币170400元;其他社会捐赠资金120000元。继续发挥慈善助医、助学、济困、赈灾救援等作用,1-11月累计救助139人次,救助金额33.3万元,其中助学67人次16万元。②有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今年1月起调整为100元/月。1-11月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2004.5万元;对全县持有第二代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按月发放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1-11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 1351.288万元。③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按80—89岁每月补贴60元、90—99岁每月补贴12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补贴600元的标准执行。截止11月,已为29080名高龄长寿老人按标准发放了高龄津贴。同时,为全县符合条件的44名百岁老人每人发放敬老金2000元,为其所在家庭发放奖励金2000元,并为今年新增百岁老人每人送去百岁老人牌匾一个。

七是全面实施社会事务。一是不断加强儿童关爱。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体系,采集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共16266人,配齐了基层儿童督导员64人,儿童村主任575人 。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力度,县社会福利院扩建项目工程已通过初步验收,待综合验收后将投入使用。对369名孤儿、43人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时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二是有效提升殡葬服务。抓好“绿色惠民殡葬”工作,全面落实有关殡葬费用补贴减免政策。截止目前,已火化尸体512余具,总收入319余万元;销售公墓220座,总收入近610余万元;为393名城乡困难群众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73万元。三是依法开展婚姻与收养登记。今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6968对,离婚登记2707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满意率达100%。四是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对全县性社会组织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已全部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年新成立登记了社会组织9个(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8个)。建立更新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五个清”台帐。

机构设置

宣汉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民政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参公编制3个,事业编制81个,在职职工95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6263.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233.83万元,增加171.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626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09.19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54万元,占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62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58万元,占3.3%;项目支出44747.15万元,占9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263.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233.83万元,增长增171.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379.57万元,增长195.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09.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86.84万元,占99.7%;卫生健康(类)支出45.89万元,占0.1%;住房保障(类)支出76.46万元,占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90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5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2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6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6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3.82万元、津贴补贴94.09万元、奖金8.1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9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94万元、公务员补充医疗补助缴费2.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85万元、生活补助51.48万元、医疗费补助3.91万元、奖励金178.2万元、住房公积金76.4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6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2万元、印刷费16.08万元、水费1.77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8.23万元、差旅费94.09万元、维修(护)费12.55万元、租赁费0.36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06、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劳务费5.46万元、委托业务费7.95万元、工会经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3万元、其他交通费4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3万元,占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2万元,占16.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减少3.58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政救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08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减少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县市来我县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4.5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万元,比2019年增加220.4万元,增长65%。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0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一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及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完成,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从规划到实施达到了以养老机构建设得以快速发展,养老股务能力得以提,适应社会养老需求为预期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预算单位

宣汉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98.4万元

执行数:

1298.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98.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98.4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敬老院床位改造

完成4所敬老院床位改造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知晓率达到98%

通过政策宣传及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政策知晓率已达到98%以上。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每年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50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指标

养老服务机构更好的运行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照1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最高按照1.5万元每年予以补贴,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全部整合纳入了财政补助范围。

已按标准对机构进行补助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创造好的养老环境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水平提升。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得到社会认可度增高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7.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8.20802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20802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20810社会福利(款):反映用于社会福利支出。

17.2081001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2081002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支出。

19.2081004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0.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2081099其他社会社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2.20811残疾人事业(款):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3.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20819最低生活保障(款):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7.20820临时救助(款):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8.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9.20821困难人员救助供养(款):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0.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2.20825其他生活救助(款):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有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3.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有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来人员之外的农村生活有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4.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7.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2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事业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0.2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力员医疗补助经费。

41.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会事务支出。

42.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不含计提和划转部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43.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支出。

4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5.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

46.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229其他支出(类):反映其他政府支出。

46.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7.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8.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支出。

4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宣汉县民政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宣汉县民政局为行政机关,民政局下属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共5个:宣汉县社会福利院、宣汉县救助站、宣汉县殡葬管理所、宣汉县老年大学、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纳入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地名办、低保中心、低收入定中心、慈善办、精神康复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农村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国性社团分支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委会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5、贯彻国家婚姻法律、法规;制定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6、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 审批; 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乡、镇间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7、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有关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本级福利基金、推行殡葬改革,执行殡葬工作政策;制定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收养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民政局有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参公单位编制3个,地名办、双拥办、低保中心、低收入认定中心、慈善办、精神康复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农村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事业编制81个,在职职工9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626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58万元,占3.3%;项目支出44747.15万元,占96.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46263.73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909.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8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6万元。(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4.5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严控指标、进度,并于每年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预算执行完成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资产配置等管理办。积极推进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流程,确保过程留痕,降低内控风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缺乏前瞻性,不可预见性,在制定预算绩效指标上还有待加强预算的准确性。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导致年底有的指标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做好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措施,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

附件2

宣汉县民政局

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2020年,宣汉县严格按照省、市及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分解落实,认真督促检查,切实发挥资金作用,疫情防控得到有效控制,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县直管,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有效的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现将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内容摘要

2020年,我县共收到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1298.4万元,其中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632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补助资金466.4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补助资金466.4万元用于4所敬老院583张养老床位的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东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 632万元分别用于养老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机构责任险、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

通过以上项目实施,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4所公办敬老院老年人住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首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养老机构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全县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了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险得到落实,养老服务评估进一步规范。

二、目录

1.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补助资金466.4万元,

2.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

3.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632万元。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及上级下达任务,逐一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项目准确、资金足额到位。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有力的提升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社会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得到了有序发展,老年福利得到有效保障。

    (二)绩效分析

1.实施管理

一是制度建设基本健全。建立并严格落实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工作方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方案制度。

二是及时制定相关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严格按照“五助”要求,明确了具体实施内容、标准、价格等,高龄津贴严格按照市上确定的标准执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照1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最高按照1.5万元每年予以补贴,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全部整合纳入了财政补助范围。

三是对象管理精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严格按照标准,由各村(社区)摸底、乡镇(街道)审定的程序确定服务对象。高龄津贴发放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确定享受对象。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每月报表、县民政局不定期抽查,年底统一结算。每年对社区日照中心进行抽查,根据运营情况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

四是组织管理明显加强。各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执行过程实行全过程管理,相关档案资料规范齐备。

五是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定向财力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文件支持方向,并结合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分别用于养老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机构责任险、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

六是资金分配及时。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我县迅速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我县养老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了资金分配方案,并分别报省、市备案。

七是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要求,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预算执行符合相关要求。

八是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到位。县财政2020年为养老机构预算了475.331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及机构运营费用等,配套落实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造资金97.2万元;养老服务配套资金400.5万元。全年县财政累计为养老服务发展配套了近千万元,有力的助推了养老服务业发展。

2.服务绩效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数量。城乡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严格按照改造要求,及时招投标,目前已陆续开工,3月底前将全面竣工,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583张改造床位数实施改造;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及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开展服务;严格按照高龄津贴的发放要求,通过本人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了补贴范围;东乡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正在对方案进行完善,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华景敬老院由县民政局直管,改为公办养老机构。

二是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建设标准;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严格按照建设导则的要求规划、设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了服务效果真实有效;高龄津贴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通过核实后一次性下拨;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明显。

三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晓率高。

四是社会满意率高。养老机构入住人员、高龄失能老人对接受的服务满意度较高,养老服务人员对培训满意度普高较好。

3.重点任务

一是拟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待市上文件出台后再修改完善。

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疫情管理规定。及时制定了疫情防控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防控应急预案;各养老服务机构、各乡镇(街道)通过减免服务费、走访慰问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适时对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防止了输入风险;及时向养老机构发放了一次性运营补贴16.63万元,发放口罩2万余个,有效地保障了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有序组织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基本实现了护理人员全部检测。

三是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宣汉县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60张,配备了11名工作人员,护理型床位率达到35%;23家公办养老机构,有22家进行了法人登记,登记比例达95%,华景敬老院因才纳入县民政局直管,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机构托养总床位)占比达50.7%,23所敬老院全部纳入了县民政局直管,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经费按照入住对象每年800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是居家社区有序推进。东乡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正按程序推进,力争按省上要求在3月底前投入使用,占所有街道数的50%。

五是有序组织人才培养。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民政局组织的培训,我县也结合实际,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护理人员共150余人进行了培训。

六是综合监管加强。联合消防、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全面推动养老机构按照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开展服务。

七是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加大了对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全部录入了信息平台。

4.加减分项

一是宣汉县农村公办养老机构从2012年开始,全部纳入了县民政局直管,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的办院环境,提升了服务质量,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是本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较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核定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57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资、社保等全额纳入了财政补贴范围;特困人员的门诊费用按360元每人每年纳入了财政预算,住院费用按照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后剩余部分全额纳入财政保障;敬老院运行除按正常事业单位预算经费外,每年按照入住老人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预算运营经费,有效地保障了养老机构的运行。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化养老发展缓慢。由于受养老观念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社会化养老发展较慢,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二是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较落实。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多是利用原闲置的国有资产改建,房屋老旧、设施设备较差;三是社区养老不成规模。目前主要以日照中心为主,且提供服务较为单一,未充分发挥社区养老的作用。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大对社会养老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运营中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二是有序推进老旧公办养老机构的改建,逐步改变公办养老设施设备老化的问题;三是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当地养老服务需求,提供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四是改变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根据各地区、城乡之间的养老服务需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真正解决居家老年的养老需求。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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