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院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检察工作,包括公诉审判业务、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专项业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向宣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接受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接受宣汉县委的领导。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深度融入“平安宣汉”建设,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7人,起诉377人。严惩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27人、起诉178人,办理的“黄某某危险驾驶案”被《中国检察官》收录。深入开展禁毒综合整治,遏制毒情蔓延势头,起诉毒品犯罪39人,《禁毒微视频》被公安部等100余家政法新媒体转发。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决定逮捕4人,起诉5人。
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2人、起诉24人,立案监督性侵案件3件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7人、起诉10人,不捕4人、不诉5人,其中不起诉的3名高三学生顺利考上大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8人、漏罪12人、漏犯10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7件。与县公安局会签《规范派驻检察室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实施办法》,推动落实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制度。
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5件,承办市检察院交办案件2件,促成到多部门信访多年的“柳某某申诉案”“刘某某、向某某纠纷案”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开展“打击拒付农民工报酬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5万元,让劳动者不忧“薪”。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5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2.51万元,下降16.33%。主要变动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积极响应节约精神,削减预算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85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7.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01万元,占76.97%;项目支出427.78万元,占23.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2.51万元,下降16.33%。主要变动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积极响应节约精神,削减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2.51万元,下降16.33%。主要变动原因是积极响应节约精神,削减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1万元,占3.2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78万元,占8.49%;卫生健康(类)支出45.67万元,占2.46%;住房保障(类)支出71.65万元,占3.86%;公共安全(类)支出1522.78万元,占81.9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7.7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9.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7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8万元,占21.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树立节约意识,减少使用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6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9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52万元,比2019年减少29.3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正常退休,部分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均达到年初预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诉讼及生态建设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及工会”、“书记员劳务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益诉讼及生态建设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万元,执行数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生态建设监督,公益诉讼案件效率提升,宣汉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9万元,执行数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推行,提高犯罪人员认罪认罚指数,促使犯罪人员对于自身行为得到正确认识,减少再次犯罪的发生。
(3)档案数字化建设及工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1万元,执行数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年度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让档案数字化建设年内基本实现,档案管理实现数字化。
(4)书记员劳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81万元,执行数为7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不断增加的检察业务得以及时开展,确保实现检察职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中的其他方面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对侦察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时发生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之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退休金、补贴等。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县本级,独立法人一个。
(二)机构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我院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检察工作,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向宣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接受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接受宣汉县委的领导。
(三)人员概况。
现在编在岗73人(含派驻纪检组4人),其中政法编制66人(含派驻纪检组4人),工勤编制7人。书记员20人。执法执勤车辆9台。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1857.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857.7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部门预算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预算编制的范围包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即“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项目按项目”分别编制。预算编制充分考虑经济、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变化,结合单位发展的各项指标和履行职能需要,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要求通过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开绩效自评信息。对于评价结果中要求整改的部分积极整改,应用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格,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合格,但这也反映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不足。
(二)存在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还存在薄弱面,会计人员业务能力还有提升空间。
2、中期预算调整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1、积极参加会计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财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2、将加强中期预算调整力度,将预算中期查询调整列入部门工作计划,确保中期调整的及时有效。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