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2020年决算
来源: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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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推进大调解工作,增挂县网格化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严控“万人起诉变化率”,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十条措施》,成功化解全省重点关注“宣汉县观音寺房屋建设重大矛盾纠纷”。建立专业性、行业性和边际调解组织21个、村(社区)调解室423个、驻派出所调解室16个、企业调解组织2个。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及时化解并录入各类矛盾纠纷6586件,总体矛盾纠纷发生量同比呈下降趋势,调处率达99.6%,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创新开展“三三三”工程,由30名政法领导干部、联系30家企业、化解300个重大问题,聚焦县委“兴工强县”战略,有力助推民营企业平安发展。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调整充实社会管理员(网格员)581名,扎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县网格活跃度月均达99.8%以上,办理民生服务事项107388件。今年2月中央电视台以《四川宣汉:细化对返乡人员网格化管理》为题将宣汉县网格员助力疫情防控、助力平安创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属政法委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实际在编在岗6人,县网格管理中心临聘人员4人(县网格化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编办行文确定挂牌设在县大调解中心),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大调解协调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288.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8.68万元,较2019年增加1.867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88.68万元,支出预算288.6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88万元,占17%;项目支出239.8万元,占83%。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专项支出239.8万元,专项业务活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219.8万元;大调解工作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74万元,增长0.6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674万元,增长0.6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7.51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3.83万元,占1.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5%,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单位本年度财政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相关费用进行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运行经费支出3.1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调解和网格化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比较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调解””网格化”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大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严控“万人起诉变化率”,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十条措施》,成功化解全省重点关注“宣汉县观音寺房屋建设重大矛盾纠纷”。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及时化解并录入各类矛盾纠纷6586件,总体矛盾纠纷发生量同比呈下降趋势,调处率达99.6%,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创新开展“三三三”工程,由30名政法领导干部、联系30家企业、化解300个重大问题,聚焦县委“兴工强县”战略,有力助推民营企业平安发展。

  (2)网格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9.8万元,执行数为2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调整充实社会管理员(网格员)581名,扎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县网格活跃度月均达99.8%以上,办理民生服务事项107388件。今年2月中央电视台以《四川宣汉:细化对返乡人员网格化管理》为题将宣汉县网格员助力疫情防控、助力平安创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大调解项目、网格化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的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属政法委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编在岗6人,县网格管理中心临聘人员4人(县网格化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编办行文确定挂牌设在县大调解中心),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预算。

  (二)机构职能。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推进大调解工作,增挂县网格化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三)人员概况。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8名,现有事业人员5人,事业工勤1人,临聘人员4人,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88.68万元,支出预算288.6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88万元,占17%;项目支出239.8万元,占8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开展“调解走基层”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六进”活动,组织政法干警和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员成功化解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严控“万人起诉率”,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十条措施》,成功化解了全省重点关注的“观音寺房屋建设重大矛盾纠纷”一案。推行“调解跟着项目走”“调解跟着矛盾走”,对巴山大峡谷景区、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和城市建设、土地流转、就业安置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县委“工业强县”战略,创新开展“三三三”工程,由30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联系30家企业,帮助化解300个涉企重大矛盾问题,助力争创全国“百强县”。

  (二)存在问题。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矛盾化解机制运行不良,一些部门工作流于形式,排查工作不全面、化解不及时不彻底,导致“民转刑、刑转命”情况未得到完全遏制。二是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涉法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时有脱管,成为诱发命案的重大风险。三是社会面防控不到位。对演唱城等娱乐场所重点部位管理缺位,警力布局、高峰勤务与社会面警情发展变化没有形成动态衔接,主动掌控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不足。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许多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命案。

  (三)改进建议。一是在全民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要进一步转换普法思路,改进普法方式方法,结合电诈防范、扫黑除恶宣传,增加案例宣讲,采用图文并茂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方便群众理解和掌握。二是要强化各级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综治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的力度,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发现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及时有效妥善化解纠纷,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避免矛盾的激化。三是加强巡逻防控,挤压犯罪空间;加强矛盾排查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做好源头防控;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附件2

  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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