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土主镇中心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土主镇中心校
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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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负责土主镇辖区近1万余人口的义务教育的学历提升教育。

2.土主镇辖区学前教育教学活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本单位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快乐学习”为办学理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1、基础实施工作,升级了校园内文化打造,进行了合理的校园布局,创建优美、温馨的校园环境。

2、党建工作,2021 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提供了坚强保障。

3、德育工作,学生的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学年我校在上学年德育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学生的常规养成习惯,工作有一定进步,后续工作将继续跟进。

4、安全工作,2021年,我校继续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认真排查学校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添置了校园防护栏,每月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5、教学、教研工作, 我校一直把教学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一刻也不曾放松过。每月开展好教学常规检查,及时通报,认真整改,2021年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获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工会工作,学校定期慰问、看望退休教师,关心学校生病、住院在职教职工,红白喜事送上学校温暖,定期召开教代会,听取教师对学校的意见。

7、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 在教科局的正确指导下,严于律己,廉洁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思想,为教职工和人民群众办实事。

8、脱贫攻坚、控辍保学、教育资助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土主镇中心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437.549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989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教育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37.54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 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54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437.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4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7.549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23.989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教育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54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9.8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2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54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9898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教育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9.8307万元,占75.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594万元,占10.82%;卫生健康支出22.1322万元,占5.06%;住房保障支出38.2275万元,占8.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教育205(类)02(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83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0.61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46.74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22.13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8.22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7.5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8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指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205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普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1学前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学前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2小学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小学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3初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初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4高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4高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99:指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教育(类)205(款)03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3(项)02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7特殊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7(项)01 特殊学校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学校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8进修及培训支出:反映政府进修及培训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8(项)01教师进修支出:反映政府教师进修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9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9(项)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其他教育事业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2: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8(款)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类)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在职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在校学生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等特定项目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单位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

预算公开表明细_(201116)土主镇中心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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