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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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新组建的财政全额预算、公益性事业单位(宣编委〔2009〕15号),主要承担全县动物疫病(含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以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是我县兽医技术支撑体系。其基本职能主要有:1.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2.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3.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4.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等。

  1.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

         2.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3.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4.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等。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搞好强制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坚持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骟割免疫、日常补免有机结合,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执行“五到位、五统一、五不漏”措施,扎实做好基础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加强防疫规范化管理。加强工作督查,落实防疫责任制,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到位。

2、强化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定时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对规模养殖场、饲养密集区、历史疫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高风险区域要实行定点、定人、定期监测。完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范疫情报告内容和程序,提高疫情报告时效。加强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及时排除疫情隐患,查找防控工作漏洞。

  3、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传播和扩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加强奶牛“两病”、动物布病、禽流感、狂犬病、炭疽、猪Ⅱ型链球菌病等的防控。

  4、加强兽医检验室监测工作。一是搞好县动物疫控中心非洲猪瘟PCR实验室日常检测、监测和诊断工作。二是搞好疫情常规监测工作。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已覆盖了全县37个乡镇,各乡镇务必加强兽医检验室设备、检测药品等物质的管理,努力争取相应投入,规范检验人员操作行为,不断提高兽医检测诊断能力。三是加强实验室管理。要认真按照项目的要求,不断完善兽医检验室管理制度,逗硬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生物安全事故。

  5、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加强防疫人员的免疫操作技术、疫情监测及报告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防疫队伍素质。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指导、疾病防治等技术指导。按照《宣汉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切实规范疫苗、免疫标识、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管理,各乡镇务必认真建立并完善防疫物资实物台帐,完善出入库记录;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和防疫记录。

  6、加强突发疫情应急演练与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健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与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搞好党建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搞好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等,确保党员的先进性,为全县动物疫控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7人,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283.866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70.7569万元增加13.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83.86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8663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83.8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663万元,占 96.83%,项目支出预算总数9万元,占3.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3.866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866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217万元、农林水支出222.0258、住房保障支出21.8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86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99万元,占9.54%;卫生健康支出12.9217万元,占4.55%;农林水支出222.0258占78.21%;住房保障支出21.8289万元占7.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0.1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26.9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支出决算为12.9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213.02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预算数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21.82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4.8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9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9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全面完成重大动物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防堵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情,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十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在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维修(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人员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0、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11、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2、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7、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8、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9、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2、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疗费等;

23、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4、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5、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6、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8、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29、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偿、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21年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批复表.xls2021年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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