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所属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和行业融合发展。
(三)管理所属行业的全县重大活动,指导所属行业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打造全国巴文化高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本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所属行业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行业的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发展,对行业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十)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县内优秀文化和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与产业的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
2.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担机关文电收发、起草、印制、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用印管理、制度建设、政务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史志编纂、安全维稳、联络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效能建设;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参与制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文体旅产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督促落实机关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业协会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三)人事股(财务股)。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旅游、群众文化、体育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及专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落实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相关经济政策,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及行业项目发展规划;审查、报批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审核和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与各级各类财务对应部门的工作对接、协调和联络。负责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四)规划指导股(资源保护与开发股)。负责拟订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 线路的文体旅游规划。推动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重大活动开展、重大设施规划。负责组织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文体旅游产品、商品和项目等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文体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承担文化、非遗、文物、博物、古籍和旅游等资源普查、记录、确认、建档、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制定全县文化、非遗、文物、博物、古籍和旅游等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文体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负责全县文体旅游资源梳理、汇总、研究、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的专业性意见。推进全县文体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博物馆建设、传承中心建设、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指导全县文物执法及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
(五)公共服务与传媒股。拟订全县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推动本行业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本行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县行业内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本行业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等;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节目制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广播电视安全技术政策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全县各播出机构的安全播出和传输秩序监管,处理县内各播出机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地面数字电视、应急管理平台等民生工程的管理;负责办理、审查县本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备频率、功率及其技术特性的报批工作并组织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管理全县地面站建立的审核和利用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推进公共服务行业建设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承担公共服务与社管传媒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推进建成全国巴文化高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负责全县示范文体旅游园区创建工作和示范文体旅游产业的推广工作。拟订全县文体旅游产业项目、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体旅游产业项目开发,推进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注重培育文体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体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负责解决全县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管股)。研判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制订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管理文件;负责对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进行依法监管。承担文体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承担市场经济运行监测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文体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体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文体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推动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和培训工作。指导从事相关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市场管理(安全监管)相关的其它工作。
(八)文化艺术股。拟订全县群众文化发展规划,负责群众文化服务体系及示范县(项目)建设。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组织群众文艺创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单位评估定级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文化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室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基层文化业务培训,指导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监督、指导社会文化行业协会建设。建设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群众文化文艺活动。拟定全县公共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重点艺术生产和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艺术交流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保护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巴山大峡谷28个代管项目基本完工,新增的夜游巴山项目预计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红军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内部消防设施、强电安装等展墙布置等前期工程。罗家坝遗址项目进度明显,已完成防洪工程及冲沟治理工程总量的100%。罗家坝遗址博物馆概念性设计方案已获评审通过。罗家坝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正有序施工。罗家坝遗址第六次考古发掘顺利完成。揭土面积1300平方米,清理墓葬60余座,出土各类器物600余件。M74号、M83号墓系是仅次于已发现的M33号大墓的高等级巴国贵族墓葬,具有重要的文物考古价值。签订了《大巴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战略合作协议》,研定了《十四五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宣汉县巴山大峡谷片区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正在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文体旅局下属二级单位五个,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四个。
纳入宣汉县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4. 宣汉县图书馆
5. 宣汉县文管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20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2.6万元,增长91.41%。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巴山大峡谷温泉酒店,滑雪场项目建设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2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5万元,占8.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5667.2万元。占91.36% ;事业收入0万元,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5万元,占8.64%;项目支出5667.2万元,占91.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0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62.6万元,增长91.41%。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巴山大峡谷温泉酒店,滑雪场项目建设补助。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2.8万元,下降24.3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调整。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8.03万元,占81.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万元,占8.36%;卫生健康支出21.8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5.89%。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8.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2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8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98.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8广播电视(款)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支出决算为57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1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61 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6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66.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3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0年,文体旅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体旅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基层工作等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化和旅游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文化和旅游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29.07万元,执行数为112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广播电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9.69万元,执行数为579.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81万元,执行数为8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正常运转。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他文化和旅游传媒、国有土地使用安排支出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00万元 | 执行数: | 5666.3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7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666.36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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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承担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系列文化体育活动获得群众的高度评价。群众满意度达到:95%。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95% | 96% | 95%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95% | 97% | 95%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95% | 96% | 95%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95% | 95% | 95%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95% | 95% | 95%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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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95% | 95% | 95% | 100% | |
效益指标 | 95% | 95% | 95%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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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95% | 95% | 95% | 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文体旅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2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
11. 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08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1行政运行(款)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20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20708广播电视(款)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 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221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简称县文体旅游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宣汉县广播电视局牌子(简称县广电局)。
县文体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要职能。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所属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和行业融合发展。
(三)管理所属行业的全县重大活动,指导所属行业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打造全国巴文化高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本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所属行业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行业的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发展,对行业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十)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县内优秀文化和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与产业的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
2.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担机关文电收发、起草、印制、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用印管理、制度建设、政务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史志编纂、安全维稳、联络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效能建设;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参与制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文体旅产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督促落实机关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业协会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三)人事股(财务股)。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播电视、旅游、群众文化、体育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及专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落实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相关经济政策,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及行业项目发展规划;审查、报批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审核和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与各级各类财务对应部门的工作对接、协调和联络。负责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四)规划指导股(资源保护与开发股)。负责拟订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 线路的文体旅游规划。推动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重大活动开展、重大设施规划。负责组织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文体旅游产品、商品和项目等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文体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承担文化、非遗、文物、博物、古籍和旅游等资源普查、记录、确认、建档、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制定全县文化、非遗、文物、博物、古籍和旅游等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文体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负责全县文体旅游资源梳理、汇总、研究、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的专业性意见。推进全县文体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博物馆建设、传承中心建设、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组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指导全县文物执法及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
(五)公共服务与传媒股。拟订全县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推动本行业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本行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县行业内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本行业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等;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节目制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广播电视安全技术政策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全县各播出机构的安全播出和传输秩序监管,处理县内各播出机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地面数字电视、应急管理平台等民生工程的管理;负责办理、审查县本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备频率、功率及其技术特性的报批工作并组织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管理全县地面站建立的审核和利用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推进公共服务行业建设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承担公共服务与社管传媒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推进建成全国巴文化高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负责全县示范文体旅游园区创建工作和示范文体旅游产业的推广工作。拟订全县文体旅游产业项目、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体旅游产业项目开发,推进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注重培育文体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体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负责解决全县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七)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管股)。研判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制订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管理文件;负责对全县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进行依法监管。承担文体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承担市场经济运行监测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文体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体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文体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推动文体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和培训工作。指导从事相关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市场管理(安全监管)相关的其它工作。
(八)文化艺术股。拟订全县群众文化发展规划,负责群众文化服务体系及示范县(项目)建设。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组织群众文艺创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单位评估定级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文化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室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基层文化业务培训,指导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监督、指导社会文化行业协会建设。建设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群众文化文艺活动。拟定全县公共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重点艺术生产和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艺术交流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县文体旅游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中层干部职数9名。
保留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工勤人员10人,旅游局合并后实际人员3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补助:一、基本支出7644412.23元,其中人员经费4890977.23元,公用经费2753435.00元。二、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5830300.00元。三、政府性基金38563472.00元。2020年总收入62038184.23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财政补助基本支出7644412.23元,列支如下:
基本工资1462768元,津贴补贴902752元,奖金110589元,绩效工资161892元,其他工资福利946232元,养老保险金420791.67元,职业年金119742.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267.74元,其他社会保障13481元,住房公积金316062.42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主要涉及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基本支出基本不会变动,除非人员调动、退休等情况。
(2)本年度变动数据原因主要是文体旅局新增加人员。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算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人员控制非常好。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0年6月、9月、11月及全年执行进度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认真编制了内控制报告,并逐一落实完善,加大了内控制度建设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达到了管理的要求。对单位资产逐一进行核查,做到一卡一物,并做到帐实相符。我单位并将部门预算及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整体绩效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其中:人员经费489.0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本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总额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管理有序。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规范报帐制度,较2019年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3)机关节能降耗。
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年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部门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0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导致年底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对结余资金需调整用途的同样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现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4、尽管目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仍需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抓好公车的节能降耗工作,杜绝公务出国费用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6、针对指标文件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7、及时开展和财政的年度结余资金的对账工作,加强和财政的沟通,尽早取得上年结余资金结转的指标批复,以便年初相关工作的开展。
8、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