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产方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县房地产业发展组织调查研究,保障房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许可及合同备案登记、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等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
4.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房地产经纪、咨询、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申报初审和资质核验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核工作。
5.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全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预防与防治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房地产测绘单位资质申报初审和资质核验以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核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的审查、使用、归档工作。
10.负责全县房产管理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1.加强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020年以严格按照住建局《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宣建发﹝2017﹞85号)文件要求,对已分配的公租房(廉租房)进行了年审,已清退公租房房源105套,累计清退公租房400套。坚持租售并举,启动归集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销售工作,会同东乡镇及社区、县级相关部门接受并审核申请对象,解决93户城市中等偏下无房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加强了对入住小区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及治安秩序的管理。
2.加强了公房和公租房的管理
针对租住公房和公租房的群体不愿交租金、不愿搬出、争夺主权等复杂矛盾,加强了宣传解释工作,加大了征收力度,全年共收取公房和公租房租金555元。维修公房90处,维修费用共计331.75万元。
3、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建立危房直管公房安全巡查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巡查指导、入户宣传,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南坝镇68处直管公房划转移交属地管理。
4.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2020年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8件,批准预售面积53.01万平方米,商品房住房成交3691套,商品房成交金额25.46万元,没有一幢烂尾楼。同时,严格审核,加强了房屋交易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5.加强了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2020年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交易和抵押工作,具体工作完成如下:
1).存量房交易1470件,交易面积约15.27万平方米,交易金额4.16亿元;
2).增量房交易6732套,交易面积约56.91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0.15亿元;
3).现房抵押4768件,面积约71.55万平方米;
4).按揭抵押3890件,面积约28.30万平方米;
5).抵押权注销2030件,房屋拆迁注销62件,其他注销383件;
6).协助法院查封及行政限制254件,解除查封65件。
6.加强了物业工作的管理
加大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积极开展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工作。2020年归集专项维修资金767.64万元;使用维修基金18.05万元。
7.加强了白蚁防治管理
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全年共对44处房屋进行了白蚁危害灭治,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20个,施药面积61.26万平方米;在当门坝和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安
装了白蚁诱杀装置166个。做到了应防尽防,应管尽管,加强了监督管理。
8.加强了房屋鉴定工作的管理
深入开展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全年共出具鉴定房屋文件39件,总鉴定面积约5.56万平方米,其中安全房屋23件、A级2件、B级5件、C级1件、D级8件。
我局是公益一类管理的二级其他事业单位,挂牌单位两个:宣汉县白蚁防治所和宣汉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下属公益二类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1个:宣汉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2020年度收、支总计775.1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3.78万元,增长43.19%。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宣汉县“人才公寓”装修及公租房维修工程款,增加支出所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7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万元,占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12万元,占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7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6万元,占40.4%;项目支出461.96万元,占5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5.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78万元,增长43.19%。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宣汉县“人才公寓”装修及公租房维修工程款,增加支出所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66万元,上升1.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为445.3万元,占80.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5万元,占11.18%;卫生健康(类)支出15.64万元,占2.84%;住房保障(类)支出27.56万元,占5.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项目支出23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52.63%。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基数低,虽然2020年支出绝对数不大,但增长幅度较大。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及周边县市工作检查及学习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25.12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我局属于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0年度在年初预算时准确设置了绩效目标,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目标的实现进行了有效监控,保障了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是合法有效的,保证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通过对照宣汉县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我局自评汇总得分95分。我局今后将加强预算执行的中期评价工作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工作。
我局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宣汉县房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表07)因保留小数四舍五入产生0.01万元的差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210卫生健康造成(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212城乡社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二、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2020年度共设有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会股、住房保障保股、交易管理股、租赁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房产纠纷仲裁股;一个下属单位:宣汉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两个挂牌单位:宣汉县城镇房屋鉴定办公室、宣汉县白蚁防治所。
(二)机构职能。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产方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县房地产业发展组织调查研究,保障房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许可及合同备案登记、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等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
4.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房地产经纪、咨询、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申报初审和资质核验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核工作。
5.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全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预防与防治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房地产测绘单位资质申报初审和资质核验以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查核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的审查、使用、归档工作。
10.负责全县房产管理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三)人员概况。
我局下属单位和两个挂牌单位的人员在我局机关原有人员中调剂。我局现有事业编制人数31人,2020年年末实际在岗人数31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1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局2020年度收入为7751212.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财政资金收入为5500000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2251212.49元。
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度的支出全部属于财政资金支出,支出总额为7751212.49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573.67元,用于我局各项职责职能和事业工作的履行和开展;项目支出为4619638.82元,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48200.00元,专项工作补助支出2120248.82元(其中目标考核奖429678.00元,宣汉县保障性住房维修200000.00元、住房保障工作支出300000.00元、白蚁防治支出460000.00元、直管公房维修支出150000.00元、房屋安全鉴定支出50000.00元);“人才公寓”及公租房装修支出2251190.00元。
我局2020年度在执行财政预算上符合预算法经济支出的要求,支出结构合理。
三、部门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我局根据职责职能和2020年工作的开展情况预计,按照县财政局的安排部署及时编制了单位预算,做到了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真实准确,具体详实。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合法规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均衡执行日常业务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力求进度和时间一致,财会股在年中和年末督促相关支出股室完成相应的支出进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通过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
约束,2020年“三公”经费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8100元,是由相应工作调整引起的正常支出。2020年收取公租房租金5,325,008.00元,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收取比例,绝对数的差额是由于承租人缴纳租金的时间差造成的,属于正常现象。完成了年初的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配置、购买资产,保持了资产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做到了帐簿、报表和资产平台的数据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了预、决算的公开。
(四)整体绩效。
1.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一是加强住保领域补短强弱。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建立保障性住房小区专职巡查员队伍,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租用情况日常巡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房源和保障对象“两张清单”并及时公开,扎实开展住房保障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和住保领域“补短板”工作,回收、归集公租房80套并实施装修,住保领域“欠账”“短板”得到有效弥补。二是做好保障对象进出条件动态调整。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经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批准,出台《宣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进入退出条件动态调整,将城市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作为七大类保障对象之一,同时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和资料,健全、巩固轮候制度,提升保障效率和水平。三是继续实施已分配承租公租房年审,今年清退公租房房源105套,累计清退公租房400套,并10月启动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分配承租工作,不断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率。四是继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坚持租售并举,启动2019年以来归集的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销售工作,会同东乡镇及各社区、县级相关部门接受并审核申请对象,解决93户城市中等偏下无房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增加政府非税收入1300余万元。五是加强租赁管理。按规定收缴、上介公有住房租金,目前已经完成555万元政府固定资产租金收益,按照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原则,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整治,累计实施5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90处点位维修整治,共投入维修整治资金331.75万元。六是加强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建立危房直管公房安全巡查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巡查指导、入户宣传,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南坝镇68处直管公房划转移交属地管理。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交易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增长的32条措施》所明确的投资比例和形象进度,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8件,批准预售面积53.0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房37.62万平米4834套;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落实房地产消费激励措施,建立巡查制度,及时纠正、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全年成交商品房34.23万平米,其中商品住房28.85万平米3691套,成交金额25.46亿元,其中商品住房21.21亿元,成交均价稳中略升,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理性,风险可控,符合中央“三稳”要求;同步加强网签备案管理、销售资金监管、面积管理和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有效降低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窗口力量、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交易和抵押工作,全年办理存量房交易1470件15.27万平米,交易金额4.16亿元;办理增量房交易6732套56.91万平米,交易金额20.15亿元;办理现房抵押4768件,71.55万平米,被担保债权数额26.22亿元;办理按揭抵押3890件28.3万平米;办理抵押权注销2030件、房屋拆迁注销62件、其他注销383件;协助法院查封及行政限制254件、解除查封65件。三是强力整治房地产行业乱点乱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重点突出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整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物业管理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推动全市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
3.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一是整合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力量和机制,清理清查专项维修资金三级账户,规范物业领域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明晰物业企业备案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理顺与住保股、业主委员会、乡镇社区、物业企业职责关系。二是积极开展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工作,全年归集专项维修资金767.64万元,按程序使用维修基金2笔18.05万元。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及时受理业主举报,全力查处物业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推进物业小区公共部位维修整治,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按市局要求制发方案、排查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投诉举报、物业企业备案管理、信用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四是及时调整专项维修资金首次交存标准,通过充分调研并报县人民政府81党务会议审定,将我县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次交存标准调整至40、50元/平米,与我市其他县市区基本持平。
4.加强白蚁防治和房屋鉴定工作。一是做到白蚁防治应防尽防应管尽管。高度重视白蚁防治工作,落实白蚁防治承诺制改革,全年共对44处3000平米房屋进行了白蚁危害灭治,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20个,施药面积61.26万平米,在当门坝和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安装了白蚁诱杀装置166个。二是强化房屋鉴定工作的管理。加强鉴定办组织领导,配备必要的专业设施设备,积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全年共出具鉴定房屋文件39件,总鉴定面积约5.56万平米,其中安全房屋23件、A级2件、B级5件、C级1件、D级8件。
5.加强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了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安全巡查,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落实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带班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包案制度,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将信访工作制度纳入内部管理制度范围,加强与县信联办、住建局信访办工作的衔接、汇报。三是时刻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全年共办理并回复县、市长热线、“书记信箱”、12345网上交办件等各级各类信访交办件36件,群众满意度较高,无越级上访和集访事件发生。四是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遗留问题化解,主动参与、有力推动“麟龙铭苑”“城市之心”“汉洲国际”等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公园城物业管理问题和名悦华府、金融城等商品房交付群体性事件化解、稳控。
砥砺奋进新时代,不忘初心再前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2021年我们决心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和住建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砥砺前行,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百年庆典献上满意答卷,为实现我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成繁荣美丽新宣汉贡献房管力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自评,我局2020年度的预算收支合法有效。我局加强了预算支出的决策、执行以及综合管理。特别是在年初预算时准确设置了绩效目标,在年中执行预算过程中对目标的实现进行了有效监控,保障了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是合法有效的,保证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
通过对照宣汉县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我局自评汇总得分95分。今后将加强预算执行的中期评价工作和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准确性工作。
2021年11月30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