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4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4
第四部分附件...............................................................................................................38
第五部分附表...............................................................................................................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二、收入决算表.............................................................................................................47
三、支出决算表.............................................................................................................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管理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林地征(占)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负责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绘制用地红线图。负责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不含园林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不含园林项目)、用地核验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不含园林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临时建(构)筑物的方案审查。负责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审核工作。承办县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使用审批,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十五)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森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森林、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全县林业资源规划调查设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二十一)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预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十四)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县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二十六)配合国家、省、市督察县乡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不包括县城规划区规划违法行为)、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违法案件。
现在职人员共计471人,其中包含87名行政人员及384名事业人员。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坚持攻坚克难,聚焦工作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土地整理验收工作。验收省、市土地整理项目16个,总概算总投资2.503亿元,建设规模18.533万亩,获取新增耕地指标15219.56亩,获取分成占补平衡指标1925.5527;验收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1个(宣汉县普光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获取指标758.5215亩;二是全面落实用地保障。2020年拟上报年度批次用地1053亩(其中:第1批次建设用地260亩,第2批次建设用地面积为156亩,第3批次建设用地面积为289.95亩,第4批次建设用地面积为222.9亩);三是强化土地市场利用管理。抓好土地供应,截止目前,供应土地63宗,面积5496.8655亩,价款16.54亿元,入库15.3375亿元(未入库部分征收时间未到);征收2019年价款14216.795万元,截止目前2020年合计入库167592.077万元。;全面完成市局下达我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4000亩。实际已完成5254亩,完成今年处置任务比例131.35%;四是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全年实施土地储备5973.45亩;五是推进国土“三调”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省级下发宣汉县线索图斑14677个,国家下发监测图斑13462个,自主提取变化图斑12477个,共核实举证图斑24410个,宣汉县统一时点更新成果质量达到省级核查0差错,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审查。六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我局统筹协调开展各项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正威集体项目用地和锂钾园区项目用地项目协议签订工作,全年共办理土地补偿20宗,涉及18个乡镇,22个村(社区),21个小组。总共补偿面积2317.032亩,总共补偿费用9941.6074万元,共出社保安置函2519人;七是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宣汉县“多规合一”规划(2015—2030)》方案要求,推行“只进一扇门、一站式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件499件,办理划拨转出让业务508件,共收取土地出让金175余万元。八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开展动态巡查510余次,发现违法案件行为131余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0余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80宗,强制拆除5宗,面积1350 平方米,共没收违法所得26.2582万元,处罚款8.5589万元。移送县法院2件,结案17件,结案率100% ;九是着力推进国土绿化造林。全县完成营造林面积1.78万亩,公路绿化83.6公里,河流绿化26.1公里;全县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5%; 新增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面积1000亩,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助6610亩,兑现资金102.455万元;管护34万亩国有林和146.15万亩集体公益林,发放生态公益林资金2298.97万元,完成全县376株一、二、三级古树名木的认定、挂牌保护工作,成功申报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家;十强力推进扶贫工作。通过公益林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地质避让搬迁、土地整理、农房改造、生态护林员等相关自然资源扶持政策进行帮扶,同时积极为农户争取和落实其他国家相关惠农政策,扎实开展好帮扶的10个村精准脱贫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扶贫验收,全部退出贫困村;十一是积极推进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建设。完成了宣汉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建议方案并上报省林草局,宣汉国家森林公园成功晋级88个最美林草景观体验点位,峨城竹海获得成渝双城经济圈首届“最美竹景区”,完成国有林场通场公路和林下节点公路11.2公里,完成五马归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2)坚持生态发展,严守自然资源红线。一是严守耕地红线,保障耕地资源。按照省、市下达宣汉耕地保有量163.09万亩,经过“三调”初步成果认定、通过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实际耕地保有量达到164.2万亩,达到目标任务;二是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项目。截止目前,增减挂钩申报立项84个25000余亩(2017年实施4个县级投资结余指标790亩),预计可获取节余指标14311亩,获得财政总收入约43亿元,目前,已交易的3377亩财政总收入10.1亿元,财政纯收入3.98亿元,纯收益到账1.97亿元。三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加快生态发展。全年采伐蓄积55600立方米,没有超年度限额采伐,新增森林蓄积67.7万立方米(任务数25.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0.95%(任务数0.32%),林地保有量363.86万亩(任务数352.4万亩);全县上报林地征占用项目51个,已批准项目31个,使用林地面积683亩,已缴纳植被恢复费707.6919万元;全面完成了2019—2020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除治总株数为183774株,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有效遏制了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播蔓延。四是开展违法图班核查。完成2016-2019年历年土地卫片违法图班整改工作。整改图班共计60个,面积309.2亩,完成2020年1-3季度卫片核查整改工作。涉及图版107个,面积2044.5亩;2020林业图斑数量326个,分别接受了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五是发展绿色矿山,促进生态修复治理。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324平方公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69家,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3152平方公里,启动编制《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3)坚持安全防范,强化灾害防治。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对全县37个乡镇(街道)的1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45处人口聚集区、48家矿山企业、15处在建工程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隐患点155处,组织避让转移人员85人;夯实群测群防体系,先后共聘请群众监测员147人,在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危险区村组广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30次,成功应急处置15处险情灾情;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做法和成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聚焦深入调查、自查,摸排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情况,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矿山安全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了《县自然资系统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细化了责任单位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成立了31人的县森林扑火队,各乡镇、国有林场分别成立了30-50人左右的群众性扑火队伍,先后发送防火短信10万余条次,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教育读本〉16224本和挂图2454幅,上防火课354课时,防火安全常识群众会750余场次;处置违规农事用火365次、祭祀用火153次。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全县无一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4)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便民服务。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宣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汉县不动产登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规则》对职责分工、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印鉴管理、保密制度、党风廉政等二十个方面作出了制度性要求,并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按照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整治的通知》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领域违法违规登记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印发了《宣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宣汉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自查、整改、总结、建章立制方式,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全年共办理不动产权证801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968份、查询13461份;三是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目前,已为“县委北侧综合楼”“泰和花园”“锦绣公寓(蚕桑综合楼)”等“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中反映不动产办证难的33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3420余户购房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其他方式解决23个(划转出),主城区房产开发建设项目办证率已达98%,较好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群众利益。四是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工作。全面完成23万宗外业测绘工作,目前正在全面进行内业和制证,力争在12月底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颁证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3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含15个行政股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7个。
其他事业单位主要是宣汉县征地事务所、宣汉县土地整理中心、宣汉县勘测规划所、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及30个乡镇自然资源局所等,都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9940.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26.6万元,增长17.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每年薪级晋升。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99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85.48万元,占50.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5.28万元,占49.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994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5.48万元,占50.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5.28万元,占49.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40.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26.6万元,增长17.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每年薪级晋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2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961.61万元,增长2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每年薪级晋升。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26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9.72万元,占3.33%;卫生健康支出(类)237.73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类)416.66万元,占2.07%;节能环保支出(类)1189.83万元,占5.92%;农林水支出(类)8768.57万元,占43.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809.83万元,占23.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968.88万元,占19.7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08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纪检监察事务(款)201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1199: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支出决算为11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52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2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行政单位医疗9(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17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211天然林保护(款)21105森林管护(项)2110501: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211退耕还林还草(款)21106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项)2110604: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事业机构(项)2130204:支出决算为210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森林资源培育(项)2130205:支出决算为1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森林资源管理(项)2130207: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130209:支出决算为232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130234:支出决算为4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国家公园(项)2130235: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213林业和草原(款)213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130299:支出决算为10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213扶贫(款)21305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213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139999: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行政运行(项)2200101: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200106: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200108: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200109:支出决算为16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200112:支出决算为5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200113:支出决算为12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事业运行(项)2200150: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自然资源事务(款)22001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200199: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4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自然灾害防治(款)22406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240699:支出决算为3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2407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240799:支出决算为18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3.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31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69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万元,占19.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4.07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工作任务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土地资源案件调查、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7.66万元,增加233.5%。主要原因是机构(原林业与原国土)合并。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2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9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855.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92万元,比2019年增加257.33万元,增长171.21%。主要原因是机构(原林业与原国土)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土地资源案件调查、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等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了全县自然事业发展。。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防治”“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54个乡镇地质灾害巡、排查及197处地灾点防灾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汛期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调整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完成对宣汉县土主新滩钾盐普查等四宗探矿权公开出让。做好四川省宣汉县巴山大峡谷地热普查探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开展监管打击非法采煤工作,加强对合法煤矿的动态巡查,严查越界开采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违法查处还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巡查处罚力度。
(2)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所有森林资源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发现的主要问题:巡查还有死角。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巡查力度。
(3)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年底完成全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完成地块任务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块对地块任务的完成。
(4)土地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18年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全县独立平面坐标控制网建设和37个场镇地籍测量工作。加大对国有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加快乡镇对林权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公众满意度还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公众满意度。
(5)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及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公众满意度还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公众满意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1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5万元 | 执行数: | 12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54个乡镇地质灾害巡、排查及197处地灾点防灾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汛期督导检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调整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开展对宣汉县土主新滩钾盐普查等四宗探矿权公开出让。做好四川省宣汉县巴山大峡谷地热普查探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开展监管打击非法采煤工作,加强对合法煤矿的动态巡查,严查越界开采工作。 | 完成54个乡镇地质灾害巡、排查及197处地灾点防灾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汛期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调整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完成对宣汉县土主新滩钾盐普查等四宗探矿权公开出让。做好四川省宣汉县巴山大峡谷地热普查探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完成监管打击非法采煤工作,加强对合法煤矿的动态巡查,严查越界开采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地质灾害巡、排查 | 37个乡镇 | 完成37个乡镇巡查排查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100% | 完成100% | |||
2016年至2020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 ≥100% | 完成100% | |||
矿产资源动态巡查 | ≥100% | 完成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面监测、规划 | ≥100% | 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不超出预算 | ≥100% | 完成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地灾形成减少威胁群众,合理规范保护资源 | ≥100% | 完成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完成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6万元 | 执行数: | 4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全县所有森林资源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 | 完成全县所有森林资源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所有森林资源 | 37个乡镇 | 完成37个乡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 | 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0.1‰,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 | 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不超出预算 | ≥100% | 完成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林区安全稳定 | 林区安全稳定 | 完成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完成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3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万元 | 执行数: | 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全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 完成全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城区及乡镇国有地块 | 全县完成40公顷 | 完成100% | |
质量指标 | 保证城乡用地 | ≥100% | 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不超出预算 | ≥100% | 完成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100% | 完成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完成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4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土地资源调查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0万元 | 执行数: | 17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2018年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全县独立平面坐标控制网建设和37个场镇地籍测量工作。加大对国有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加快乡镇对林权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 | 完成2018年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全县独立平面坐标控制网建设和37个场镇地籍测量工作。加大对国有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加快乡镇对林权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变更调查 | ≥100% | 完成100% | |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 ≥100% | 完成100% | |||
独立平面坐标控制网 | ≥100% | 完成100% | |||
37个场镇地藉测量 | ≥100% | 完成100% | |||
不动产登记 | 全面启动37个乡镇 | 完成1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标准 | ≥100% | 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不超出预算 | ≥100% | 完成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 ≥100% | 完成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完成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5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万元 | 执行数: | 7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及脱贫攻坚等工作 | 完成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及脱贫攻坚等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法规宣传 | ≥100% | 完成100% | |
行业行风管理 | ≥100% | 完成100% | |||
脱贫攻坚 | ≥100% | 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费不超出预算 | ≥100% | 完成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部门形象 | ≥100% | 完成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完成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处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批事业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批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5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6退耕还林还草(款):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604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项):反映地方财政拨付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
12.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2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的支出。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5国家公园(项):反映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05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2001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8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406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2240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求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求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3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7个。
(二)机构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管理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林地征(占)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工作。
7.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工作。负责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绘制用地红线图。负责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不含园林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不含园林项目)、用地核验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不含园林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临时建(构)筑物的方案审查。负责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审核工作。承办县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使用审批,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15.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森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森林、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全县林业资源规划调查设计工作。
17.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20.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3.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预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县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26.配合国家、省、市督察县乡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不包括县城规划区规划违法行为)、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违法案件。
(三)人员概况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年末实有在职职工人数471人,其中:行政87人,事业38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共收到财政资金399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47万元,项目支出32927.2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财政资金支出399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47万元,项目支出32927.2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697.92万元,全部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2)厉行节约
全年机关会议费支出55.94万元、车辆运行费用4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0.94万元。
(3)节能降耗
全年水费9.6万元、电费15万元。
(4)项目资金
全年项目资金支出32927.29万元。
我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成本。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直接转拨、规划分配等方法进行实施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了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4)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全部通过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报账资料完善,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机构运转得到保障,项目有资金支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率较高,2020年年初预算为6440.74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达33500.03万元。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分析,在财政资金预算时就应考虑财政资金支出应达到的目标,并明确考核标准,合理控制各项支出,制定好年初预算。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