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0
附件1--20
第五部分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5、参与水事纠纷的调查、调解、协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以设立咨询站、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在城区主要干道,重点乡镇拉横幅30幅,向群众发放《水法规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基本常识》等书刊6000余册,宣传资料4万余份。
2、把河湖“清四乱”整治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巡查暗访和举报的线索,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020年共组织巡查河道846人次,共出动车辆213台次。全年立案查处涉水案件3件,共处罚款3.62万元。撤除违规建设2处,责令限期清除河道乱堆乱倒5处,强制拆除水库肥水养鱼设施设备3处。有效遏制了河道“四乱”现象的发生。
3、紧紧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宣汉县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4、为合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解决我县建设项目急需砂石及河道淤塞的问题,委托达州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宣汉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年)》和《2021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并取得了达州市水务局、宣汉县人民政府的审查批复。同时组织对全县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拍卖,成交价款壹亿贰仟万元整。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数为15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9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5万元,增长4.9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9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5万元,占77.20%;项目支出45万元,占22.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5万元,增长4.9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5万元,增长4.9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2.67万元,占82.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万元,占9.45%;卫生健康支出5.84万元,占2.96%;住房保障(类)支出10.18万元,占5.1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3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出决算为2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业务活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检查扫黑除恶工作、检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及环保督察等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政监察大队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壹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壹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壹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决策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资金分配合理,管理规范,社会反映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壹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准确,执行进度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基本达到预期。。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等壹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支持全县河、湖、库的巡查工作;做好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充分履行水行政执法,提高监督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万元 | 执行数: | 4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全年对全县31条县级河流、475条乡级河流、137座小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进行日常巡查190次,全年开展河道砂石专项整治行动及河湖管理保护执法检查壹次; 目标2:利用“3.22水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在全县54个乡镇开展两次水法规集中宣传; 目标3:预计全年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3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4件,处理信访5件; 目标4:组织职工业务培训学习3次;配合河长制办公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配合水政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目标1:全年对全县31条县级河流、475条乡级河流、137座小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进行日常巡查180次,全年开展河道砂石专项整治行动及河湖管理保护执法检查壹次; 目标2:利用“3.22水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在全县54个乡镇开展两次水法规集中宣传; 目标3:预计全年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3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4件,处理信访5件; 目标4:组织职工业务培训学习3次;配合河长制办公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配合水政股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开展巡查工作 | 全县河、湖、库全覆盖 | 全县河、湖、库全覆盖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乡镇宣传2次 | 54万人次 | 54万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及时查处水事案件 | 立案结案100% | 立案结案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1日 | 2020年12月1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 | 2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印刷费 | 1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15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接待费 | 1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邮电费 | 0.12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水电费 | 0.5万元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会经费 | 2.17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劳务费 | 1.96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5.25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其他交通费 | 16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按年初预算执行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群众对水利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 良好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县河道保护工作持续向好 | 98%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 | 可持续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完成了绩效目标,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13农林水(类):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3水利(款):指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221住房保障(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宣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3】8号《关于明确县水务局所属县级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事宜的通知》,将县水政监察大队的职责、县江河管理所的职责整合,在县水政监察大队挂县江河管理所的牌子。
(二)机构职能。
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水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河道、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水土保持等设施;负责审查查处的涉水违法、违章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较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河道清障;负责水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受理及办结涉水违法违章的各种举报,并做好处理工作;参与水事纠纷的调查、调解、协调工作,参与县(市)际间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2020年编制人数为15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收入决算数为19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3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支出决算数为197.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35万元(包含人员基本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目标考核及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项目支出4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办公费、印刷费、邮寄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文件精神,按时按质完成了我单位2020年预决算编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预决算审核,并按照文件精神在相关网站上对决算批复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大队研究制定了2020年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针对专项项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查,并将绩效目标纳入每位职工评优和职称晋级管理,11月前进行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绩效完成情况自评。
(二)专项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专门细化,根据2020年工作计划,3月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和12月强化日常巡查,采取日常巡查+夜间蹲守监控+群众举报+专项打击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一是对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规范不按许可内容实施的水事行为;二是对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内建设的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三是对在河道上乱倾乱倒弃土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对已发生的责令其限期清障,同时重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立案查处非法盗采砂石案件1起,涉水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2件,现均已结案。撤除违章建设2处,责令限期清除河道乱堆乱倒5处,强制拆除水库肥水养鱼设施设备3处。
(三)结果应用情况。
基本支出152.35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用于河道执法工作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业务性商品服务支出,严格按照机关节能降耗要求节约用电用水。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全年决算支出1万元。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压缩陪餐人员和非公务用餐,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4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办公费、印刷费、邮寄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制度,差旅费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严控追加支出,维护预算严肃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办事”,做到“有预算不突破、无预算不开支,除应急性、突发性、政策性等刚性支出需要,原则上一概不再追加经费,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项目专项支出,宣汉县水政监察大队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规定,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开办会讨论;资金的拨付履行了完整的审批的程序和手续,并取得合法完整的票据;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为良。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制度与工作实际的适应性还存在差距;二是内部管理还处于建立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是有针对性业务培训开展还不够,或者开展的业务培训对于实际工作针对性、适用性不够。
(二)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业务培训,特别针对“三公”经费的概念模糊的相关政策进行重点培训。二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统一财务制度执行口径,加强财务制度执行的指导,确保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