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乡党委、政府决定,拟对我乡低保工作开展一轮全面排查整治,请各村(社区)和乡级相关部门分别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整治全乡低保不公的现象,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户施保,动态管理”,确保全乡低保对象公平、公正,实现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动态管理有效、数据真实完整、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排查内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在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
3.农村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不足额不及时发放低保金、扣留低保对象银行卡或将银行卡集中保管并侵吞低保金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对象不精准、措施不到位、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按户施保、不计算家庭收入、不公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不应保尽保、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
3.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不及时上报,死亡瞒报、死亡不报,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4.上级政策文件执行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力度不够,出现“错保”“漏保”等问题;违反现行低保政策规定进行行政干预,简单确定低保对象比例、下达保障指标名额,搞平均主义、按人施保、福利平衡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各村(社)区对照排查的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于6月30日前将本村(社区)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乡民政办,对疑似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进行单独说明,乡民政办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由支部书记牵头,村“两委”干部、社干部全面参与,进行专题研究,逐户逐人筛查,确保工作成效。
2.积极回应民意。一是认真加强低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及时整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屡次举报的低保问题及时排查、处理和整改,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二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力求低保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根据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强化成果应用,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政策执行,精准识别对象和标准,规范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政策知晓率,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宣汉县黄石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