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1
二、收入总表21
三、支出总表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的基本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快乐学习”为办学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位置,建立高效、和谐、动态、快乐课堂,提高办学效益。
2、学校按照各级要求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属于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拨款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辖中心校1所,村小7所,中心校设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安办、少先队大队部、工会等部门。学校现有小学学生1374人,在职教职工94人,遗属人员13人,退休教师59人全部由社保发放待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19年度收、支总计1636.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89万元,增长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峰城镇中心校校舍维修资金4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4.89万元。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1.84万元,占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0.3%。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08万元,占70.3%;项目支出485.78万元,占29.7%。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6.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89万元,增长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峰城镇中心校校舍维修资金4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4.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1.84万元,占99.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89万元,增长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峰城镇中心校校舍维修资金4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4.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337.97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88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46.16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88.84万元,占5.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4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128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8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12人次,共计支出2.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支出0.96万元,片区及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支出1.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做到了量入为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规定使用民生工程款,将脱贫攻坚所涉及的教育扶贫资金实施到位;通过建修项目的有效实施,改善了办学条件,直接惠及学校1500余名师生。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峰城镇中心校学前教育幼儿学生免保教费”、“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教贫困生活补助”、“ 2020年峰城镇中心校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金”、“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校舍维修资金”、“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县城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峰城镇中心校学前教育幼儿学生免保教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3万元,执行数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幼儿入园率,促进了学前教育发展。
(2)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教贫困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68万元,执行数为8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贫困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资金。
(3)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63万元,执行数为10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提高了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质量,促进了下一代身体健康成长。
(4)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校舍维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5)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县城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农村学校营养餐实施经费不足的困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峰城镇中心校学前教育幼儿学生免保教费等 | ||||
预算单位 |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1.61 | 执行数: | 271.6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1.61 | 其中-财政拨款: | 271.6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学前教育入学率,让贫困寄宿生学习和生活无忧,提高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农村学校营养餐正常实施。 | 达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峰城镇中心校学前教育幼儿学生免保教费 |
| 39.3万元 | 39.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教贫困生活补助 |
| 81.68万元 | 81.68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 |
| 107.63万元 | 107.6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校舍维修资金 |
| 40万元 | 40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义务教育县城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经费 |
| 3万元 | 3万元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100% | 100% |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幼儿保教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5教育(类)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业支出;
20502(款)普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教育事业支出;
2050201(项)学前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学前教育事业支出;
2050202(项)小学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小学教育事业支出。
2050203(项)初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初中教育事业支出;
2050204(项)高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支出;
2050299(项):指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0503(款)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2050302(项)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20507(款)特殊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教育事业支出;
2050701(项) 特殊学校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学校教育事业支出。
20508(款)进修及培训支出:反映政府进修及培训事业支出;
2050801(项)教师进修支出:反映政府教师进修事业支出。
20509(款)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教育事业支出;
2050999(项)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其他教育事业支出。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方面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在职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在校学生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等特定项目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单位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是一所完全小学, 学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属于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拨款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辖中心校1所,村小7所,中心校设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安办、少先队大队部、工会等部门。学校现有小学学生1374人,在职教职工94人,遗属人员13人,退休教师59人全部由社保发放待遇。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1.84万元,占99.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08万元,占70.3%;项目支出485.78万元,占29.7%。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我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将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存在问题。
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政策掌握不全面,财务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决算编制口径理解不足,在部门预算编制、部门决算编制软件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难。
(三)改进建议。
建议上级财政部门组织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的财务政策把握能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付,没有预算就不得支出。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精准把握预算执行。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