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3)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4)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6)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7)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治理。从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着手,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推动各地各部门从法律、政策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坚决杜绝“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错误思想,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把人员稳控在基层,吸附在当地。同时,加强网上信访宣传,提升网上信访的知晓度、参与率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信访群众通过“网访”减少“走访”,实现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压实主体责任,加大积案化解。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督查、通报、问责力度,倒逼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探索运用社会诚信体系、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和访调对接、救助帮扶等措施,依法按政策化解信访问题、解决信访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加大对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的正确导向。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件质量。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针对全县信访工作人定期开展办信、接访、督查、信访宣传、统计等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会,同时每月轮流从乡镇抽调信访工作人员,以轮训形式参与我局业务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宣汉县委群众工作局(宣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成立于2007年7月,2019年4月更名为宣汉县信访局。宣委办发〔2019〕45号文核定单位全额财政预算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核定宣汉县群众接待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人。2020年底有职工18人(行政编制人员11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退休人8人。局内设办公室、来信股、督查督办股、网络投诉、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代管县长热线办公室、财会室。下设群众接待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358.893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少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度县信访局预算收入358.8936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220.6136元,预算项目支出138.28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136.1406万元:①基本工资72.708万元,②津贴补贴46.0428万元,③奖金4.4154万元,④绩效工资12.9744万元;独子费0.066万元。
行政运行→失业、生育及工伤保险0.4742万元:①工伤保险0.2747万元,②失业保险0.1995万元
行政运行→日常公用支出33.1856万元:①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办公费5.7793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劳务费1万元,党建活动经费2.6964万元,职业教育培训费1.1242万元、工会经费4万)②工会经费0.7271万元,③其他交通费11.7万元。
2.预算项目支出138.2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包括:①信息平台服务费25.62万元(信访信息平台租用13.84万元和网络投诉平台服务费11.78万元),②信访维稳经费112.66万元(办公费10.66万元,租赁费1万元,差旅费6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1万元,劳务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3.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15.3987万元。
4.行政单位医疗→人员支出→医疗保障缴费11.7936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9598万元,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1.8565万元,离退休补充医疗0.9773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支出→养老保险缴费19.7426万元。
6.工伤险0.2747,失业险0.19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893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少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89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万元;
支出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89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893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少2.5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度县信访局预算收入358.8936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220.6136万元,预算项目支出138.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139.5377万元:①基本工资74.9472万元,②津贴补贴46.9668万元,③奖金4.6493万元,④绩效工资12.9744万元;独子费0.0660万元。
行政运行→失业、生育及工伤保险0.4742元:①工伤保险0.2747元,②失业保险0.1995元
行政运行→日常公用支出34.0271万元:①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办公费5.3748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党建活动经费2.6345万元,职业教育培训费1.0906万元)②工会经费0.7271万元,③其他交通费11.7万元。
2.预算项目支出138.2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包括:①信息平台服务费25.62万元(信访信息平台租用13.84万元和网络投诉平台服务费11.78万元),②信访维稳经费112.66万元(办公费10.66万元,租赁费1万元,差旅费6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3.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16.7446万元。
4.行政单位医疗→人员支出→医疗保障缴费11.6782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8785万元,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2.0127万元,离退休补充医疗0.787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支出→养老保险缴费21.50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6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5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4.0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运行→日常公用支出34.0271万元:①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办公费5.3748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党建活动经费2.6345万元,职业教育培训费1.0906万元)②工会经费0.7271万元,③其他交通费1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末,单位资产总量49.04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8.6366万元,无形资产0.328万元),2021年度新增资产0.3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36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设置绩效目标2项,主要为:信访维稳和信息平台服务。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预算公开表_(107001)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