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南坪镇卫生院主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医疗服务为主,全面开展各项卫生服务工作。卫生院设立了内科、外科、中医科、防保站、居民健康档案室、功能科室和医保办公室等科室;开展了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辅助检查及设备。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按照当前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疫情防控严格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落实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妇幼保健、“三病”管理、婚检孕检、预防接种等工作。
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坚持“两个维护”、反“四风”问题,提升医务人员政治素养。
五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执行“三公经费”,全面提升医疗队伍素质及业务能力,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宣汉县卫生和健康局下辖事业单位1个,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一级乙等卫生院,经中共宣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财政全额编制12人,实有在岗职工9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6.0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医疗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救护车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21003基层医疗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4.21003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指遗属人员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