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正文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85号提案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8-31     点击数: 人次

​  宣府函〔2021〕188号

  彭强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8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2015年,我县制定了《宣汉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及实施步骤等;2016年,全县正式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了宣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18年,我县印发了《宣汉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交易机构、范围、方式、程序和管理体制等,统一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程和要求。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的建议。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宣汉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产权交易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的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交易规则,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机制等,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加快推动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产权权属,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农村资源的作用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水平。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交易平台”的建议。

  一是建立三级联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在已建成的县级交易平台基础上,完善乡、村两级交易平台,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37个乡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同时为342个村(农村社区)配备农村产权交易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数据库系统,审核农村产权交易文本和交易程序,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行登记、鉴证,并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信息等配套服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针对农村产权流转入场交易率不高、农村集体资产入市规范交易意愿不强的现状,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流转交易政策、流转方式、交易品种等信息,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认识农村产权价值,提升产权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规范交易。分行业、分类别制定完善农村产权交易配套制度,优化交易流程,明确推进目标、平台建设、交易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序运行。

  (三)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定期组织召开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有序推进各类产权交易主体积极进行交易,规范交易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宣汉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大力支持!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183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