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县煤安中心 单位:万元 | ||||||||
序号 | 违法主体 | 处罚事由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金额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大路南矿 | 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存在8条违法违规行为。 | 川(宣)煤安罚〔2022〕(009)号 | 违反了《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项、《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5.2.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 1012-2005)5.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5.18. | 煤 矿42.80 矿长2.40 | 延期履行2022.8.20. |
2 | 富兴煤矿 | 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存在2条违法违规行为。 | 川(宣)煤安罚〔2022〕(010)号 | 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第五百零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5.23. | 煤矿8.00 | 自动履行2022.5.27. |
3 | 彭河煤矿 | 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存在1条违法违规行为。 | 川(宣)煤安罚〔2022〕(01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AQ1029—2019)8.3.1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6.09. | 煤矿4.00 | 自动履行2022.6.27. |
4 | 南仙煤矿 | 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存在1条违法违规行为。 | 川(宣)煤安罚〔2022〕(012)号 |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 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6.23. | 煤矿2.40 矿长0.80 | 自动履行2022.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