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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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重新报批)位于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利用二号厂区的已建厂房28000m2,设置混料机、给料机、窑炉、集棉机、离心机等设备及新增配套玻璃棉生产设备,设置窑炉1台,建设2条超细玻璃纤维低度数棉生产线,年产超细玻璃纤维低度数棉3万吨,建设1条玻璃棉生产线,年产玻璃棉2万吨。重新报批项目新增1条玻璃棉生产线,新增产品种类,新增污染物排放,产品种类、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已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影响,避免施工造成环境纠纷。

2.运营期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洗涤废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清下水随厂区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依托二号厂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投料、混料环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炉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SCR脱硝 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低度数棉生产线集棉废气经“负压抽风 喷淋塔 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玻璃棉生产线集棉废气经“负压抽风 文丘里除尘器(带水膜) 静电除尘器 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化冷却废气经“负压抽风 水幕除尘 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4.运营期落实噪声治理措施。生产设备安装采用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应做好分类处置。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料、废玻璃丝、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依托一号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

新建年产5万方砂石加工项目

宣汉县天生镇新芽村二组

宣汉县安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

项目位于宣汉县天生镇新芽村二组(原新芽村页岩砖厂用地),以建筑废渣、废石、卵石等为原料建设砂石生产线,通过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生产粗砂、碎石,实现年产建筑用砂(含石粉)4万m3、碎石1万m3的生产能力,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厂区四周设置雨水导排沟,雨水经收集池(50m3)收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水和生产废水经一级沉淀池(52m3)收集处理上清液经污水泵抽入二级沉淀(150m3)池加入絮凝剂,处理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2000m3)循环使用,严禁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32m3)收集后用作周边土地施肥。

3.运营期落实大气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四周密闭,顶棚加盖,设置喷雾装置,厂区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干法加工物料传输带密封,密封袋内部设置喷雾装置,干法筛分工段密闭进行,设置喷雾装置;原料堆场规范设置围挡,成品堆放区使用防尘网遮盖,安装喷雾装置降尘;石粉库,四周密闭,顶层加盖,仅设置出入口,安装喷雾装置;厂区道路硬化,应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出场车辆经冲洗后清洁上路;运输车辆物料应采取篷布遮盖,密闭运输。

4.运营期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堆场,定期外售砖厂;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做到循环使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送至村上垃圾收集池妥善处置。

5.运营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消声、吸声、隔音处理等措施降噪;运行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维护,噪声必须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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