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黄石乡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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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单位):

         当前,大操大办酒席之风有所抬头,群众反映极为强烈。为坚决遏制巧立名目、乱办滥办、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借机敛财、跟风宴请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营造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导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宣汉县部分群众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浪费现象严重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宣县整治办〔202016号)和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活动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以乡长龚军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冯陈林为副组长,民政分管领导胡洋、安全分管领导伍江、乡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黄石乡整治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纪委办。由纪委书记冯陈林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乡纪委监委: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调度、统筹安排部署,负责牵头对党员干部举办宴席的监督,对违规办理宴席的查处;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各村(社区)制度的建立健全,组织各村(社区)对《村(居)规民约》的修改完善,建立对应的组织机构。监督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一切享受国家优待政策的弱势群体,督促其不参加违规办理的各种宴席;

乡综合执法办:负责对申报办理宴席场所食品安全的抽检和备案,协助相关部门对违规举办宴席的查处和交通管制;

各村(社区):为整治宴席的责任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一是按照户籍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的宴席举办信息的排查收集,负责对合规操办宴席的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整治违规办理的相关要求管好辖区范围内的酒店(宴席场所),禁止店主承接违规办理宴席,禁止村(居)民违规举办宴席;三是由鼓石社区牵头对场镇办理宴席的排查,如发现在场镇违规办理宴席的,应及时向户籍所在的村(社区)通报信息。

场镇各酒店:以审批备案的《黄石乡办理宴席申报表》承接各类宴席的办理,应主动配合食品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办理宴席,以申办宴席者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牵头、鼓石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配合做好违规办理宴席的相关工作。

二、严明申报程序

(一)申报审批

举办宴席一律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单位职工、村组干部或党员举办宴席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负责人初审后,报乡纪委监委审批备案;村(居)民举办宴席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批备案。审批备案表须同时报乡综合执法办。

(二)办理范围

乡辖区内村(居)民、干部职工举办婚嫁(男女一方为初婚)、寿宴(年满70岁以上(含70岁)满十寿宴)、丧事可以申报办理,其他宴席一律不得申报办理。

(三)报批时间

婚嫁、寿宴须提前5天申报审批;丧事须逝者去世当日或次日申报审批。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从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入手,突出广大群众自觉、全面参与,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强化舆论引导、组建红白理事会、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设立道德红黑榜等方式,切实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通过村组干部会、群众代表会、院坝会等抓好移风易俗日常教育,在广大群众中传递主流价值,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弘扬传统美德、节俭办理宴席的观念内化为共同认识、外化为自觉行动。

(二)强化巡查监管

乡综合执法办和鼓石社区要加大场镇各酒店等宴席办理场所的日常巡查,以及对宴席食材、乡厨、设备、场地等监管,建立健全集体聚餐备案、卫生管理、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等制度。

(三)强化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参加违规举办的宴席,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杜绝铺张浪费、反对陈旧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各村(社区)和各部门间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乡纪委每季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辖区范围内或本单位职工违规操办宴席未制止、未上报的,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造成恶劣影响或工作无法开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黄石乡整治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工作领导小组

             2.黄石乡办理宴席申报表 

附件1:

 

黄石乡整治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工作

领导小组

 

  长:龚     党委委员、乡长

副组长:冯陈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胡     副乡长

             副乡长

             党政办主任

            赵诣鸣   党建办主任

             纪委委员

        杜红英   纪委委员

曾小平   纪委委员

        符纯兰   民政办负责人

陈真云   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中心校校长

周玉林   卫生院院长

     农商银行行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附件2:

黄石乡办理宴席申报表

 

申报人

姓  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职务

党员、干部、群众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联系

电话

 

申报内容

婚事(1、本人 2、嫁女3、娶儿媳)

​寿宴

丧事(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操办形式

 

操办时间

 

操办

地点

 

宴席

桌数

 

村(社区)委会或单位意见

 

乡纪委意见(针对党员、干部)

 

申报时间:                 申报人(签字):

说明:1.办理范围:婚嫁:全乡辖区内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婚嫁(男女至少有一方为初婚),寿宴: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年满70岁以上(含70岁)满十寿宴,丧事(本人或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亲、本人或配偶的子女)3种类型可申办;2.职务和申报内容在对应栏打“√”;3.申报宴席需提供相关作证资料(除丧事外,根据情况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结婚证原件);4.报批时间:除婚嫁、寿宴必须提前申报外,丧事操办当日可申报或委托村组干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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