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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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干

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片区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委组[2019]10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现将《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规财股负责业务指导及机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片区站分别负责各自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每名党员干部。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当事人及相关知情人要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本着对组织、对历史、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于69日前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报告。凡限期内主动报告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可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凡知情不报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附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doc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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