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方案》,针对今年1-8月我县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反弹,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到2019年底,宣汉县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0%(标况),PM10平均浓度≤70μg/m3(标况),PM2.5平均浓度≤35μg/m3(标况);全年常态化管控PM10平均浓度≤67μg/m3,PM2.5≤32μg/m3(实况),优良天数率≥93%(实况),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措施
按照《宣汉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要求,重点落实燃煤压减、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行业治理、工业炉窑治理、VOCs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控、城市扬尘管控、面源污染管控、专项执法行动等10条攻坚措施,紧紧围绕2019年攻坚目标,做好减排措施和管理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实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分析攻坚行动成效、重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乡镇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合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全程跟踪调度。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空气环境监测力度,对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跟踪、分析、通报;县环委会办公室要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行半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各单位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并在应急结束后予以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等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县环境监测站要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预警预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的单位,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将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按照攻坚措施及时序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12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报县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并确定1名联络人员。
联系人:刘 君 电 话:0818-5216199
邮 箱:943706154 @qq.com
附件:宣汉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