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宣汉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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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宣汉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宣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613

  宣汉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达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持续推进三年攻坚行动

  1.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紧盯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农村食品和网络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粮油、白酒和乳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范化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支撑。(县食安办牵头,各子行动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关键环节风险管控

  (一)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范

  2.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做好与平台数据对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储运、销售全流程信息化追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闭环管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推动溯源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市场监管局牵头,交通运输配合)

  3.强化“物防”工作。对冷链物品包装和运输工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应急管理,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冷链食品监管,禁止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经营环节(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精准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落实主管部门责任,抓好冷链物流从业人员防护(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持续强化源头治理

  4.净化产地环境。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全省第四批整治清单开展整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县林保中心负责)。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以上;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禁种口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配合省县农业农村局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6.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严把出厂检验关,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持续将镉作为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强化风险排查和“检监联动”

  7.加强风险评估和预防。加强食品安全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排查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8.加强抽检监测和监管执法衔接联动。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测量达2批次/千人以上,监测类别涵盖主要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省林草厅下达的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林保中心负责)。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协作制度》,加强衔接联动,做好核查处置,确保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查明率100%,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查处率100%(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

  9.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整治;鼓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学校试点建设(县教科局负责)。

  10.抓好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重点场所行业主体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民宗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严格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持续强化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县市场监管负责)。

  四、保持严厉打击态势

  1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开展“国门守护”行动,全环节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生产、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加强对互联网、跨境等经营方式监管;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形成社会面威慑。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14.推进智慧监管。依托“川渝”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构建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突出监管业务应用;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纳入“川渝”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到65%80%(县教科局负责)。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纳入“川渝”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县林保中心负责)。持续深化追溯示范主体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追溯“四挂钩”意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实施信用监管。加快食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在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夯实基础保障支撑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16.健全标准体系。配合市上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7.加强制度机制和法规建设。推进落实《达州市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工作,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县食安办负责)。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督办和涉案物品存储销毁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按负责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础保障

  18.加大人员培养和硬件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乡镇政府设立食安办并挂牌,挂牌率100%,每个村(社区)挂牌食品安全工作站,挂牌率100%。将乡镇食品、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进行力量整合,推进乡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19.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百年品牌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农产品示范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抓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品牌培育(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县市场监管局、达州银保监分局宣汉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县教科局负责)。

  八、构筑完善共治格局

  20.持续开展“双安双创”。配合市上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国家农安县跟踪评价和省级监管示范县双随机动态管理(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利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县科协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九、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22.年底前向县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编制发布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民意调查(县食安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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