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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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6172022623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2617-20226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宣环审[2022]14

2

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草坝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泉大桥桥梁工程)

宣环审[2022]15

3

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宣汉-开州段)建设项目

宣环审[2022]16

 

宣环审〔2022〕14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芭蕉镇小口湾,经大虎村、桐林村、樟木沟村、三河乡,在位于三河乡K16 590~K17 760处与S201共线后,经任家垭豁、何家洞、三包印、高梯子,终点位于三河乡与清溪镇交界处茶店村,线路全长约26.2km,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km/h,沥青砼路面。工程总投资约276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8万元。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料场及堆土场,并采用防尘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施工垃圾,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时-6:00时)在敏感点处施工作业,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宅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五)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应运至项目指定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弃渣场采取先挡后弃方式,完工后回填表土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对弃渣场进行绿化,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七)运营期要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等危险品的运输管理,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制定适合的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禁行标志,疏通周围车辆,防止拥堵。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取得其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6日

宣环审〔2022〕15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草坝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泉大桥桥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草坝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泉大桥桥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双龙泉大桥工程位于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前河干流,桥梁起点接线位置右岸经引道沿山坡沿展与现有通村公路连接,跨前河后终点于左岸经引道与库区复建公路K12 037小石溪1号大桥连接,桥梁全长175m、宽9m(车行道宽6.5m、两边人行道及栏杆各宽1.25m),采用拱式桥型方案直接跨过河道,布跨采用120m的等截面箱型拱,拱箱高2.2m,拱上桥面采用梁式结构,下部构造采用重力式桥台,不设置中墩构造,桥面设计高程589.41m,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时速20km/h。工程总投资约28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5万元。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场,并采用防尘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施工垃圾,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午间在敏感点处施工作业,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委托专门公司清掏并外运至巴山大峡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各项废水直接排入河流。

(五)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土石方回填利用,无弃渣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各项固体废物排入河流。

(六)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项目临时堆土场采取先挡后堆方式,完工后回填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七)运营期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制定适合的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禁行标志,疏通周围车辆,防止拥堵。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取得其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6日


宣环审〔202216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宣汉开州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宣汉-开州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宣汉县蒲江街道、黄石乡,起于宣汉东乡镇(蒲江街道)明月大桥附近,由西向东沿前河右(北)岸布线,经双滩村、任家坝(两次跨越前河)、三河、黄石、止于黄石乡太平村石楼门处接至南坝规划道路,长18.5公里;鹰溪支线起于主线K2 310处,经梅家沟跨越前河后,止于省道S201线鹰溪村处,长0.853km,路线全长19.353km。主线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8.0米,新建桥梁宽度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总投资约908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采取安装尾气净化器,禁止超载等,施工沿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密闭方式严禁抛撒施工垃圾,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午间在敏感点处施工作业,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林地农用,不外排。

(五)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弃土方运至市政指定处置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弃渣场采取先挡后弃方式,完工后回填表土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对弃渣场进行绿化,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七)运营期要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等危险品的运输管理,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八)项目在建设工程中应制定适合的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禁行标志,疏通周围车辆,防止拥堵。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取得其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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