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预案》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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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2防汛抗旱救灾减灾工作,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22年防洪预案等4个预案的通知》(宣府办〔202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防汛抗旱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防汛工作。负责县城区各清淤责任单位清淤后的集中清洗工作;负责环卫、路灯设施的修复工作

  (二)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县环卫所车辆为对口乡镇进行抗旱应急送水工作。

  三、工作分工

  根据防汛抗旱职责任务,成立清淤冲洗、应急抢险(修)、机动巡逻、抗旱送水和后勤保障5个小组。

  (一)清淤冲洗组。

  一小组负责江口电站至下城壕口西侧及对应路段清淤后的集中清洗工作。

  二小组负责西门农贸市场滨河路大门西侧至百节溪桥及对应路段清淤后的集中清洗工作。

  三小组负责下城壕口西侧至西门农贸市场滨河路大门西侧及对应路段清淤后的集中清洗工作。

  (二)应急险(恢复)组。

  环卫设施抢险(恢复小组由县环卫所负责统筹组织10—15,主要负责县城区环卫设施的抢险及复工作。

  路灯设施抢险(恢复)小组。由县路灯所负责统筹组织5人,主要负责县城区路灯设施的抢险及恢复工作。

  滨河路市政设施抢险(恢复)小组。由执法二股负责统筹组织4人,主要负责县城滨河路市政设施的抢险及恢复工作。

  (三)机动巡逻组

  由督查室2人、执法一股2人、执法二股2人、执法三股2人组成。负责县城区防洪巡查、警戒等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河道乱采、乱挖、乱建、乱倒的监管和执法。

  (四)抗旱送水组

  由县环卫所负责统筹组织5—10人的场镇抗旱应急送水队伍,组织县环卫所洒水车辆对严重缺水的场镇开展抗旱送水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1人、党建办1人、计划装备财务股1人、政策法规股1人,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四、相关要求

  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应尽义务,机关各股室、中队,系统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抢险指挥机构及抢险队伍。

  三是要加强防汛抗旱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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