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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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62日—202269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262-20226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宣汉县良辰灯饰厂建设项目

宣环审[2022]11

2

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住院部外迁

宣环审[2022]12

3

普陆7预探井工程

宣环审[2022]13

 

   宣环审〔2022〕11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宣汉县良辰灯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汉县良辰灯饰厂:

你单位报送的《宣汉县良辰灯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租用标准厂房8号楼4、5楼,建筑面积4000m2;新建灯泡生产线6条,安装泡壳机、烫珠机、封排机、装头机、自动喷漆机等生产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年生产灯泡2000万只。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扬尘、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喷漆有机废气和树脂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漆雾通过循环水幕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隔油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标准化厂房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外排至柳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和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废钨丝、废钼丝、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废导线、检测不合格品统一分类收集外售处理;漆渣、废漆桶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0m2,废机油、废胶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按相关规范设置建设,做好基础防渗,并设立警示标志;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记录,并按照相关规范定期申报。

(七)运营期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每年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项目排放污染物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三、项目动工之前,须依法取得其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

宣环审〔2022〕12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住院部外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住院部外迁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住院部外迁于蒲江街道(巴人大道与长兴北路交汇处东北侧),占地面积6747m2,总建筑面积15861m2,设有急诊科、妇产科、新生儿科、普通住院科室、ICU、手术中心、放射科、检验科等科室,编制床位400床,年接诊约12000人次,妇产科年接诊约600人次,新生儿科年接诊约300人次,同时配套医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总投资7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4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很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地点四周设置挡护措施,严禁抛撒建筑垃圾,采用密闭方式装运,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适时洒水降尘,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2.运营期加强废水治理。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二期新建的1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井 调节池 厌氧池 好氧池 沉淀池 接触消毒池”,处理消毒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宣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运营期加强废气排放设施建设和管理。检验室废气通过设置排气扇,加强通风和消毒;洗消中心废气加强通风和消毒;污水处理设施依托设置于二期发热门诊地下一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地面绿化;病房废气加强通风或消毒;吸引设备废气经设备自带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独立设置,并加强管理、消毒等。

4.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置专门的设备房安装压缩机、空调机组;水泵、风机等设置减震垫,采取消音等措施;空调选用低噪声空调,做好隔声降噪措施。

5.运营期做好固废分类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未感染的输液瓶(袋)经分类收集后交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80m2),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掏转运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6.运营期应做好重点区域防渗工作。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应按照相关规范,地面采取防渗防腐处理。

7.报告表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放射科及辐射等内容需另行环评,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方能投入运行。

8.本项目供热、供氧、医疗废水处理等依托二期项目,为满足一期运营需求,依托二期项目部分需与本项目同时建设,并同时投入使用。

9.运营期应加强污水处理站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清掏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10.运营期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每年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排放的废水、噪声按照监测要求进行监测。

11.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三、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前,须依法取得其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

​宣环审〔2022〕13号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普陆7预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普陆7预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普陆7预探井工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插旗村一组,临时占地面积约24540m2,新建120m c 53m井场1座,井别为勘探评价井,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3232m,目的层位为三叠系须家河组,完钻层位为三叠系须家河组。新建进场道路327.357m,配套建设310m2清洁化操作平台(即泥浆不落地平台)、井场边沟336m、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长288.8m、井场内排污沟228.5m及600m3应急池、600m3清水池、14 c 10m放喷池1座等工程,总投资49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1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良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建设,避免次生环境安全隐患。

(二)加强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井场四周设置排水边沟,合理设置放喷池及污水池,并做好防腐防渗防雨淋处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废水预处理后应满足回注标准,由罐车运至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压裂返排液经中和预处理后会同洗井废水、初期雨水送放喷池、污水池暂存,由罐车拉运至大湾403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运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生活污水经井场环保生态厕所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

落实废水收集池的雨污分流和防雨、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实施全过程监控,避免违规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三)加强废气处理措施。采取封闭施工,密闭运输,车辆进出场前需做除尘处理,实时洒水降尘。钻井过程中采取喷淋降尘,抑制粉尘污染。

(四)加强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合理安排压裂作业,避免夜间扰民;测试放喷之前,应按要求及时疏散500m范围内的居民,减少噪声影响。

(五)施工期采用清洁化操作平台,并采取泥浆不落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弃泥浆与常规钻产生的废岩屑采用清洁化操作平台,并采取泥浆不落地措施,按照《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21〕24号)要求,就近交给依法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利用和处置相关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批复、具有处理处置相应固体废物能力并配套建设有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雨天施工,减少扰动面积,对开挖边坡加强挡护措施,临时堆土采取顶部挡护,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七)施工期应加强对缓蚀剂,钻井液、加重剂、固井水泥、柴油、盐酸等环境风险物质的暂存管控,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和井喷失控等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前,必须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由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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