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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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政策,拟定退役军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抗战老兵等人员的优待政策。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事迹。

(二)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政治性、服务性和专业性,最终实现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

2.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辖区退役军人量身推送政策宣传服务包、精准化实施政策法规宣传。二是探索权益维护机制。坚持综合施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全面发力,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健全维护合法权益的闭环式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减存量、控增量。三是加强部门法治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服务。四是加强优待证申请办理、发放、管理服务工作。

3.建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服务标准。明晰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任务,分级建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发挥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权益保障、信访接待等服务功能。完成县退役军人服务一体化建设和服务超市试点工作。

4.加强重点项目规划。一是对标国家《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积极开展军人公墓、光荣院、优抚医院等项目规划加快县光荣院建步伐二是争创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和创业示范基地,壮大宣汉县巴山红创业互助社多措并举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擦亮退役军人金字招牌

5.深入推进英雄烈士褒扬纪念。推进县烈士陵园、杨柳关烈士墓、毛坝烈士等红色纪念设施和国防教育基地提质改造工程。完成烈士展陈馆建设,发挥纪念教育作用。

6.切实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继续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依托全全覆盖服务保障体系,主动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二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建立信访稳定工作考评体系和约谈问责制度,下大力气化解涉军信访积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与民政、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应急预案、互通情况信息、共同分析研判、联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光荣院

2

宣汉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

宣汉县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9602.1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90.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上年资金920.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9801.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0.63万元,占9.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80.46万元,占90.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98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7万元,占3.59%;项目支出9449.12万元,占96.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602.1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90.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上年资金920.6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80.46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0.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80.4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与抚恤资金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3,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1.93万元,占91.85%;卫生健康支出637.94万元,占6.51%;住房保障支出25.89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35.3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我局2022年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9001.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发放

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637.94元,主要用于:为优抚对象代缴医保,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5.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5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1%,主要原因是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独立核算,2022年我县接受中省相关部门验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增加50 %,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全县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开局之年,公务用车费用相应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

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名称)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274.28万元,与2021年预算增加6.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3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33.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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