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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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推荐、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渔)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粮食生猪生产。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推行轻简集成技术、耕地轮作休耕、撂荒土地治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现增种扩面,增产增收,节本增效。积极推进生猪生产项目实施,确保生猪稳产保供力争在2022年成为全省100万头生猪大县。

2.扎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建设,重点抓好胡家-毛坝-红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力争创建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

3.扎实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总体目标,继续推进省市级园区创建,全力将蜀宣花牛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晋升为省五星级园区,大力创建1个省星级园区,着力创建1个以上市级园区,认定一批县级园区。

4.扎实抓好各类农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和涉农项目的实施;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推进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城万宣产业示范带建设;规划实施好2022年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

5.扎实抓好特色产业发展。按照“高山药茶、半山水果、低山种养、全域农旅”产业布局,连片发展“牛、药、果、茶、菌”等特色产业

6.扎实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督促各乡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常态化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养殖小区等重点场所的防疫规范化管理;健全动植物疫情预警预报制度,完善疫情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

7.扎实抓好农业环保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施用减量行动、农药零增长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切实落实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农业环保污染源头管控,确保不发生农业面源污染事件

8.扎实抓好农业农村改革。抓好乡村治理和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9.扎实抓好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对已纳入的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到位;对已计划纳入的项目加大向上汇报沟通和争取,增大储量,确保更多的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到我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大引强,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

10.扎实抓好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农业风险梳理,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重点针对土地纠纷、农村宅基地、涉军信访维稳等群体人员排查,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信访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

宣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0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

宣汉县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参公)

18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9

宣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1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2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3

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6135.7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增加443.39万元(2021年整合项目五良宜机建设资金280万元、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工作经费30.8万元、补发2020年目标奖1.32万元、2020年动物防疫经费0.91万元及下属单位结转157.71万元);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219.76万元(预算项目整体下浮30%);人员经费增加247.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6135.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3.39万元,占7.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2.37万元,占92.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61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6万元,占84.42%;项目支出956.16万元,占15.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135.7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增加443.39万元(2021年整合项目五良宜机建设资金280万元、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工作经费30.8万元、补发2020年目标奖1.32万元、2020年动物防疫经费0.91万元及下属单位结转157.71万元);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219.76万元(预算项目整体下浮30%);人员经费增加247.1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2.37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39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2.3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219.76万元(预算项目整体下浮30%);人员经费增加247.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1万元,占1.05%;农林水支出4903.56万元,占7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7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240.99万元,占3.93%;住房保障支出395.13万元,占6.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90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531.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95.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补充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40.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57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22.41%,主要原因是2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故进行预算调整。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4.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7万元到今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越野车),业务用车8辆(轿车),特种专业用车10辆。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1.77万元,与2021年预算增加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越野车),业务用车10辆(轿车),特种专业用车1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3个,涉及预算5692.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30个,涉及预算4607.82万元;运转类项目63个,涉及预算571.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0个,涉及预算512.7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XXXXXXX(类)XXXXXXX(款)XXXXXXX(项):指XXXXXXX

……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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