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预算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3-17
点击数:人次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民政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
、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
、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
、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
    12
、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
、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大争取汇报力度。是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二是向上争取建设项目。

2.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一是关注好老年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促进养老多渠道投入、分类分层发展、满足不同老年人需求;充分发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作用,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职能。二是关爱好未成年人。稳步推进宣汉县救助管理站、宣汉县儿童福利院转型升级,推动设立宣汉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是保障好残疾人。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逐步改善基本生活,做到残有所依;四是服务好新人。完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有婚姻档案的电子化录入;全面开展婚姻登记跨省、全市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

3.推进审核确权下放工作。今年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拟定在2022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

4.优化治理服务能力。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拓展殡葬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二是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广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三是加强“三治”激活基层治理。建强村“两委”班子,完善基层自治组织,通过自治协商、道德约束增强合力;全面推行“453”(四会管村、五步议事、三项监督)依法治村(社区)模式。

5.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

2

宣汉县救助管理站

3

宣汉县殡葬管理所

4

宣汉县老年大学



 
第二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民政部门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民政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6973.0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40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6973.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1.55万元,占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61.45万元,占9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2697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26万元,占4.4%;项目支出25772.74万元,占95.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6973.0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40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61.45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9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5万元、其他支出281.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73.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40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0.06%,教育支出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91.39万元、占98.21%,卫生健康支出58.63万元,占0.22%,城乡社区支出34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89.65万元,占0.33%,其他支出281.34万元,占1.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1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3.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部门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5.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及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116.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2 年预算数为39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孤生活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2 年预算数为123.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养老服务。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2 年预算数为168.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补助殡葬事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福利(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2年预算数为100.31万元,主要用于:养育抚育教育孤儿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2 年预算数为1263万元,主要用于:一二级度残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2022 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2022 年预算数为159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中救助(项)2022 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困难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22 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困难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22 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稍活救助(项)2022 年预算数为1214.8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员、襄渝民兵民工生活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33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区治理。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迁墓补偿。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9.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3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5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下降3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费用,预计接待减少。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持平下降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越野车1辆

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宣汉县民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2.84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汉县民政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民政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宣汉县民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434.0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52.8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81.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宣汉县民政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