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方案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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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242号)以及县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二、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补贴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结合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按照突出重点、突出主粮、突出大春的原则,紧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时间节点,补贴依据为本年度玉米作物种植面积。

  四、工作流程及时限

  按照组申报核实、村复核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查兑付的程序,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村会、村民小组逐村逐摸清农户实际种植玉米作物面积。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面积申报及公示

  村组按照农户实际种植玉米情况420日前填报《宣汉县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明细表》,完成对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的申报收集,423429村级经过线下公示并上报乡镇。对流转土地种植玉米的,要提供书面流转合同(协议),其中面积在30亩以上的要提供书面流转合同(协议)、生产图片、种子肥料农药发票、营业执照等材料,并填报《宣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种植申报表》,另外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还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村、组要对种植者报送材料和实际种植情况进行实地认真核实,要有调查笔录、图片等调查材料存档。

  镇审核汇总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二)确定标准及再次公示

  镇、村级按照县级反馈的资金名单进行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乡镇(街道)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办、审核人员账户登录达州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录入、申报、审核操作。其中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不录入该系统,发放给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镇、村要按要求做好一次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供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归档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玉米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社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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