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242号)精神,结合宣汉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二、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补贴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结合省上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按照“突出重点、突出主粮、突出大春”的原则,紧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时间节点,补贴依据为本年度玉米作物种植面积。
四、工作流程及时限
按照“组申报核实、村复核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查兑付”的程序,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逐村逐组摸清规定时间前农户实际种植玉米、大豆作物面积。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面积申报及公示
村组按照农户实际种植玉米、大豆情况填报《宣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明细表》,完成对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的申报收集,村级经过线下公示并上报乡镇。对流转土地种植玉米、大豆的,要提供书面流转合同(协议),其中面积在30亩以上的要提供书面流转合同(协议)、生产图片、种子肥料农药发票等佐证材料,并填报《宣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种植申报表》,另外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还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村、组要对种植者报送材料和实际种植情况进行实地认真核实,要有调查笔录、图片等调查材料存档。
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二)确定标准及再次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本县资金总额、申报总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报县政府审批后将补贴资金计算到户。
乡镇(街道)、村级按照县级反馈的资金名单进行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乡镇(街道)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办、审核人员账户登录达州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录入、申报、审核操作。其中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不录入该系统,发放给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三)补贴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划拨补贴资金到委托代理银行(达州银行)专项账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系统流程审核确认;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对因农户姓名、银行卡账号有误而未能一次性兑付成功的,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人员及时联系、及时核对、及时录入进行补打,确保足额及时发放。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地要按要求做好一次性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归档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玉米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宣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日期:2022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村民委员会 (社区) | 村民 小组 | 补贴农户(业主)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土地面积(亩) | 2022年种植面积(亩,一位小数) | 补贴农户(业主) 签字 | 备注 | |||
自有承包地 | 流转耕地 | 玉米 | 大豆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 | |||||||||||
合计 |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村民小组(签字盖章):
宣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规模种植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姓名/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 |||||||
地址 | |||||||
账户 | 一卡通 | 专合社、企业账户 | |||||
耕地面积 | 自有承包面积(亩) | 村社:亩 | |||||
流转耕地面积(亩) | 合计 | 村社 | 村社 | ......... | |||
亩 | 亩 | 亩 | 亩 | ||||
种植面积(亩) | 种植玉米亩、大豆亩,小计亩。 | ||||||
申报者承诺: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供的土地承包、租种等流转手续和种植玉米、大豆面积均真实合法,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村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财政所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经种植大户申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审验备案资料,我乡(镇)于年月日组织纪检、财政、农综中心及种植所在村委会人员通过走访村民、实地踏堪等方式审查了种植玉米情况。该种植大户申报备案资料齐备,实际种植玉米亩、大豆亩。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乡镇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乡镇分别申报、审核。2.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乡镇留存、一份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