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安中心2022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来源: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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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依据作出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行政处罚金额履行方式和期限
1七里峡煤矿1.2022年1月20日晚班有三名下井人员未携带识别卡;2.2022年1月20日晚班带班领导未与入井人员同出井(带班领导22:40出井、3名入井人员23:45出井)。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总局令87号)第五百零五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川(宣)煤安罚〔2022〕(0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3号)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2.25.
煤矿6.40矿长0.80延期履行2022.6.30.
2富兴峡矿1.221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离顶部距离超过30cm;2. 666m运输巷有一台机车无安全棚,灯、警铃无撒砂装置;3.矿井未对带班领导情况进行公示。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川(宣)煤安罚〔2022〕(00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4.01.
煤矿8.00矿长1.00自动履行2022.4.18.
3上峡煤矿1.未对防爆柴油机车尾气处理箱水量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3月26日,使用的12#防爆柴油机废气处理箱缺水,尾气直接由废气栅栏阻火器排出导致 380m避难硐室CO传感器超限报警; 380m西翼永久避难硐室入口1一氧化碳传感器(006A04)悬挂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距离顶板约800mm。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川(宣)煤安罚〔2022〕(00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4.12.
煤矿8.00自动履行2022.4.18.
4上峡煤矿西翼 380m有4名清理水仓的工人未佩戴人员位置监测识别卡。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规定。川(宣)煤安罚〔2022〕(00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宣汉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022.04.24.
煤矿4.00自动履行20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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