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以农业为支柱,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全力以赴保障粮食安全,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产业,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全方位支持月亮坪景区建设。坚持以民生为重点,增加群众幸福指数,落实民生建设项目,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以治理为方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守好生态环保底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城乡环境治理,倡导文明乡风民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以自律为准则,守好党风廉政底线,强力整顿“四心”问题,始终坚守政治纪律,坚决守好廉洁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峰镇核定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3人,差额0人,自收自支0人。实有在职人员67人,离退休人员22人,临时人员0,遗属人员17人。红峰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个社区11个村委员会。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 |
2 | 宣汉县红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
3 | 村社区委员会 |
第二部分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峰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9.54万元,其中(2022年预算1161.25万元,2021年结转598.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05万元;教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93万元;农林水支出:44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5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2年预算支出1161.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1.74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264.67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家庭补239.43万元,主要是村社区干部工资及政府职工遗属补助。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67万元,其中办公费5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4.17万元,印刷费5万;会议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劳务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预算支出为754.79万元,其中:村社干部工资及办公费208.48万元,村社区干部保险费:14.34万元;遗属补助:14.34万元。社区干部办公费及公共运行114万元。红峰镇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759.5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结转及人员增资。
(三)收入预算情况
红峰镇2022年收入预算1759.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98.29万元,占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1.25万元,占66%。
(四)支出预算情况
红峰镇2022年支出预算17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75万元,占57.1%;项目支出754.79万元,占42.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红峰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59.5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支付结转2022年支付及政府干部村社干部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红峰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9.5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结转及人员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05万元总预算的56.95%;教育支出:0.5万元占总预算的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总预算的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9万元总预算的4.83%;卫生健康支出:43.83万元总预算的2.4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总预算的0.56%;城乡社区支出:109.93万元总预算的6.24%;农林水支出:444.82万元总预算的25.28%;住房保障支出:58.25万元总预算的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类)01(款)07(项)2022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201(类)01(款)50(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运行。
201(类)03(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47.8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
201(类)03(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类)03(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81.76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类)06(款)9(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1(类)1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1(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5(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教育支出.
207(类)99(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208(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类)05(款)5(项)2022年预算数为73.32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类)05(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8(类)08(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 死亡抚恤.
210(类)04(款)09(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
210(类)1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8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
210(类)11(款)03(项)2022年预算数为4.48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员医疗补助.
211(类)03(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12(类)0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类)08(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6万元,主要用于: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212(类)05(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12(类)13(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13(类)05(款)04(项)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13(类)05(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13(类)07(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62万元,主要用于: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8.23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峰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21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红峰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0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政府扶贫开支减少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峰镇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红峰镇2022年基金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峰镇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红峰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216.34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红峰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红峰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红峰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宣汉县红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