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桃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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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桃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232

  桃花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为指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报告

  (一)病例发现报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

  (二)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

  (三)病例逐级报告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院在发现病例须逐级电话报告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疫情应急指挥部。

  二、应急响应

  (一)输入性疫情

  感染者到我后形成闭环管理无活动轨迹病例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

  (二)本土疫情

  疫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实行扁平化管理。

  (三)聚集性疫情

  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流转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多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把握疫情应对处置关键期,及时快速控制疫情。

  三、疫情处置

  (一)医疗救治

  严格落实“四集中一远程救治策略,按照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重型病例和危重型病例4个层级,突出重点,分类诊治针对危重症、重症、孕产妇、儿童、老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全面落实一人一策诊疗方案

  ()隔离转运

  针对流调和上推送数据及时发现管理的病例与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派出隔离转运工作组,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社区管控

  1.对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低风险区域人员持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强化风险区域管控,封控区: 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非工作人员只进不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压实四方责任,动员下沉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对中高风险区社区村卡口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

  2.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严防疫情输出,遏制疫情进一步蔓延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所有进出通道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卫生防疫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环境消杀

  疫情期间,应加强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同时做好 垃圾、粪便和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 院、转运期间,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病 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移后,应立即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其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农村地区消毒前,应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消毒方案,并做好消毒宣教工作在低温下消毒时,应选择合法有效的低温消毒剂,与合适的消毒设备配套使用

  ()核酸检测

  按照依法依规、精准防控,一地一策、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对属地大规模核酸检测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区域联动、部门协作,切实做到人员精准摸排、点位快速搭建、群众有效组织、后勤保障到位,采、送、检、报各个环节衔接流畅有序。

  ()心理服务

  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力度,组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对确诊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心理干预。

  四、信息发布

  做好社会舆情引导提炼舆情风险点,开展舆情研判,高频次组织遵守纪律,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做大正能量舆论场。

  五、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六、评估与终止封闭管理

  结合国内外和全市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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