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
来源:峰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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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

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政局决算会议精神,我镇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要求,基本做到了整套预算表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使2022年我镇政府部门预算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县政府各项发展方略,凝聚脱贫攻坚巩固合力,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宣汉高山车厘子产业;一是致力稳中求进,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二是致力规划先行,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三是致力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四是致力脱贫巩固,提升群众幸福生活指数;五是致力民生事业,筑牢社会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直属宣汉县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机关,属于综合事务管理机构,下辖四个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024.8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7.4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2021年,增加了城乡社区收支预算44.24万元、农林水收支预算266.83万元,上年结转213.33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024.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3.33元,占20.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51万元,占79.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0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12万元,占69.68%;项目支出310.72万元,占30.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24.8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7.4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比2021年,增加了城乡社区收支预算44.24万元、农林水收支预算266.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13.3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51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3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4.24万元、 农林水支出266.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4.8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47.49万元,要原因是对比2021年,增加了城乡社区拨款44.24万元、农林水拨款266.83万元上年结转拨款21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7万元,占57.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2万元5.35%;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2.76%;住房保障支出41.47万元4.04%;城乡社区支出44.24万元,占4.32%;农林水支出266.82万元,占2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事务开展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7.8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退休人员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52.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4.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社会事业开展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5万元,主要用于: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9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1.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8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0万元。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增加 75 %主要原因是增加申报1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78万元其中:办公费9.17万元、印刷费6.00万元、 水费2.00万元、电费4.50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8.50万元、 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6.78万元、 职工教育培训费2.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1.1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7.4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83.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人大工作事务开展运行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实施退休人员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保障农村社会事业开展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申报表.xlsx

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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