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
来源: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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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清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预算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制度,强化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有效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编制年度预算、决算,严格执行财政纪律。

2.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稳定与完善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高标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农业生产宣传力度,促进全镇农业生产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全镇旅游发展,有力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全镇公共卫生安全服务建设,提高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做好教育、卫生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1个,其中包含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清溪镇人民政府

2

清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3



第二部分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652.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经费及运行维护费去年是以追加的形式下达,而今年直接纳入预算,同时包括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652.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6.72万元,占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5.81万元,占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6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01万元,占59%;项目支出682.52万元,占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52.5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95.21万元,主要原因村(社区)经费及运行维护费去年是以追加的形式下达,而今年直接纳入预算,同时包括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5.81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81万元、农林水支出42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清溪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2.5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经费及运行维护费去年是以追加的形式下达,而今年直接纳入预算,同时包括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49万元,占56.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占0.67%;城乡社区支出95.81万元,占5.8%;农林水支出427.06万元,占25.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1万元,占4.43%;卫生健康支出52.81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54.95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类)01(款)07(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22年预算数为5.18万元

201(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经费2022年预算2.5万元。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经费2022年预算393.26万元。

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18.68万元。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7.86万元。

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万元。

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

207(类)99(款)02(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6万元。

207(类)99(款)99(项)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

208 (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77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3万元。

210(类)04(款)0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5.41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8.61万元。

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14.05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5.19万元。

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万元。

212(类 )08(款)99(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2.81万元。

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经费37.5万元。

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4万元。

213(类)05(款)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

213(类)07(款)05(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5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6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54.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0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清溪镇人民政府费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清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70.8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清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清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清溪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652.5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868.32万元;运转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101.6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9个,涉及预算682.5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XXXXXXX(类)XXXXXXX(款)XXXXXXX(项):指XXXXXXX

……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清溪镇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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