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
(2)制定和组织我乡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庙安镇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村社干部工资的发放。
(2)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1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 |
2 | 宣汉县庙安镇便民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223.4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含村社干部报酬及社会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及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223.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4.26万元,占22.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9.15万元,占77.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22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5万元,占68.19%;项目支出389.16万元,占31.8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23.4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含村社干部报酬及社会保障支出、项目支出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9.15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94万元、农林水支出28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9.1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不包含村社经费及干部报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35万元,占56.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4万元,占0.04%;城乡社区支出84.94万元,占6.94%;农林水支出283.26万元,占2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9万元,占5.56%;卫生健康支出39.44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8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发展与传媒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9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运行、干部报酬、城乡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2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行、干部报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发展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9.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67.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4.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834.25万元,与2021年预算增加16%,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包含村(社区)干部补助及社会保障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宣汉县庙安镇人民政府本级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15.2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0.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14.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